第288章

被拆cp之后 朝陵不夜 1741 字 2024-10-16

明明外表是个俊美的男人,怎么这么甜?

刺客转过头,面部轮廓俊朗精致的精灵冲他眨眨眼,尖尖的耳朵格外漂亮。上面戴着翠绿的叶脉形耳环,这是精灵族常见的饰品。

碧绿色的眼睛也很漂亮,如果收藏起来肯定是绝美的宝石。刺客想着,对方是他见过最美的精灵,让他,有些…蠢蠢欲动…

尤其是在夜晚酒馆暖光色灯光下,那身蜜色的皮肤仿佛流淌着金黄的蜂蜜一样,盈润诱人。轮廓分明的肌肉让人可以想象绝妙的手感。

清心寡欲的刺客先生第一次对男性的□□产生了冲动,为什么不是在某种特殊地方遇见,而是要在这个人多又正经的小酒馆里?

刺客想了很多,尺度很大,很刺激,有颜色。但他说出口只有两个字“让开。”

虽然他很想养一只精灵,但是为了这个小美人的生命考虑,还是让他离远一点比较好。

高傲矜贵的精灵碰到这种冷淡的拒绝肯定会愤怒于颜面扫地,但莺只感觉这个冷漠的家伙更迷人,有那样惊人的美貌,为什么要藏在见不得光的斗篷里?他愿意用十万字的长篇史诗歌颂对方的美貌!

作为精灵里的浪人,莺极度迷恋美色。但无论是高贵纯洁的精灵女王,身姿窈窕空灵魅惑的人鱼王,又或是被誉为神圣光明之女的人类公主。在他看来美则美矣,却如漂亮的摆件,那美于他没有生命。无法让他感觉到灵魂的震动与痴迷。

直到广场上,他用风魔法吹下眼前人的兜帽,爱神的箭就刺穿他的心脏!无论对方是什么身份,他都为他神魂颠倒。

简而言之,他馋了。

“莺不讲故事了?”有人遗憾道。

“他在和那个黑袍人说话,那人真像个巫师。不过说不定是个漂亮姑娘。”其他人议论。

奚白一只苍白的手握住酒杯,递进宽大的兜帽里。再拿出来,酒杯就空了。像极了民间传说中晚上出来喝酒的亡灵,黑袍里面其实是一副骨头。

“想听故事吗?我是一个不错的游吟诗人,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有趣,就拿名字当酬劳,如何?”莺换一种方式和奚白拉近距离。

奚白喝着酒,兜帽下漆黑的眼睛看着莺。描摹着他的五官,神情。往下落到他敞开的衣间,胸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