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黎长得好看,脸蛋白净,眉眼精致,本就是很讨喜的长相,更何况是被他以那样雀跃的眼神注视着。
当晚打电话的时候,傅君和忽然说:“我明天中午就回去了,下午来看看你。”
他的声音一如既往低沉好听,只有尾音里带着少许表达心情不错的情绪在里头。
封黎正吃着夏威夷果,嚼得嘎嘣脆,听到这话,先是一乐,正要答应,却又想到顾子华生日的事情,只能遗憾地说:“哎,我明天有事情!”
“这样。”傅君和也没说什么,很自然地岔开了话题,又闲聊了两句,挂了电话。
他在电脑前坐了会儿,拿起办公桌边的电话,按了个数字,让秘书上来,把文件交给她的时候,顺带说了一句:“取消明天晚上的订餐。”
“封黎有事?”
昨天女秘书一看到又是什么著名网红餐厅,吃货天堂,就知道老板这是要请封黎吃饭了。
傅君和也没掩饰,淡淡地嗯了声。
哎,女秘书替老板可惜道:“好不容易您有一天空。”
——
第二天,封黎去了,他没有穿顾子华派人送来的礼服,穿的是自己的衣服,雇了两保镖,一个帮他开车一个帮他拿东西,开的西尔贝超跑,穿的高定礼服,排面妥妥地去了那家酒店。
由于顾子华的朋友基本都在s市,所以这次就没和以往一样在自家庄园里,而是把宴会地点就定在了s市最高档的豪华酒店中。
封黎入场的时候人已经基本到齐了,他踏入会场的瞬间,立刻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
少年穿着一身质地精良的墨绿色西装,搭配玫瑰色的领带,让人耳目一新的惊艳配色,站在一众黑白常规色的礼服里尤为亮眼。
按理来说这个颜色过于深沉,年轻人穿着不会好看,可是封黎的气质却完美的撑起了这套西服,既不会唐突,也不显轻浮。
这种感觉有几分矛盾,如此亮眼的配色,明显是张扬的,可却又透着几分含蓄,衬托得整个人是矜贵又优雅,从门口进来的时候,华顶上的水晶灯照在他的身上,简直就像是会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