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爵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但早期的军事生活和健康的爱好,让他的身型保持的极为健硕,这让他像个健康的年轻人一样充满魅力,而他巨额的财富,更是让无数女人心动。所以自从来英国之后,虽然男爵一直深入简出,但各种舞会的邀请就从来都没有停过,而在得知男爵还有个女儿后,邀请更是如同雪花般飞来。这让男爵无比头痛,在这个社会里拒绝所有的邀请可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舞会几乎已经成为了这个国家社交的基石。每天都有无数的舞会在举办,每个镇子里都要有公共舞厅,伦敦更是无论早晚,都有或私人或公共的舞会举办。
舞会对于这个社会是如此重要的一部分,以至于对于一个人的评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在舞会上的表现。如果一个年轻人能够遵守那些知名人士颁布的舞蹈礼仪,并且舞蹈跳得好,外加和善可亲一点,大家就会觉得举止优雅,品德良好,招人喜欢,是个再绅士不过的人了;若是他还能够再面容英俊,兜里有点钱,那么他便会是天底下所有少女的梦中情人,所有已婚妇女心中再好不过的女婿人选了。至于这个人私下的品德如何,则就没有人会关心啦。一个人,在舞会上任何一丁点的表现,都会变成对这个人的最终定义。
虽然也有一些人指出舞会是再无聊、愚蠢不过的东西,但没有办法,它仍然是全社会的风尚,以及不得不遵守的规则。即使是威灵顿公爵也不得不一边告诫儿子“舞会是最可笑不过的事情,除了给社会带来愚蠢外别无其他”;一边又要求他每一个军官都要能跳舞,并且跳得好。
男爵也一向认为舞会是最虚无不过的东西了,对于他的身心毫无益处。男爵虽然不愿意勉强自己,但是对这个社会的社
交法则,他还是需要遵守的。因此,他偶尔会从无数的邀请函中挑出一两张实在却不过去的去参加。不过,现在好了,他不用再为此烦心了,有人可以替他代劳了。至于为他代劳的两人是否心甘情愿,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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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西对于舞会这种东西并不喜欢,只觉得这是庸俗人的趣味。达西自认不是个完美无缺的人,但是他总是希望自己能够尽量的去避免愚蠢和低俗。
对于低俗和高尚的判断标准,达西认为理智、想象以及道德情感,所具有的价值是远高于单纯的感官,所以前者应当是他努力去追求达到的,而后者则应当是他竭力去避免的。
当然,可能会有人不同意这种判断方式。达西认为,那是因为那个人所能理解的就只是后者,而高尚的人则能够将两者都想明白。这就像是为什么说聪明人远胜于傻瓜。因为聪明人能够理解傻瓜的想法,可是傻瓜却理解不了聪明人。如果傻瓜对此有不同的看法,那是因为他们只知道自己那方面的问题,而聪明人则对于两边都非常清楚。
达西觉得自己比一些人更聪明一点的地方也正在于此,他知道如何避免低俗,而尽力去追求高尚。例如,他对于跳舞、纸牌、闲聊这种在低等社会里也很风行的,野蛮人都能做的事情,总是能避免就尽量避免。在日常消遣方面,他更乐于去做一些像是骑马、剑术、阅读,这些庸俗的人做不到或做不好的事情。当然,现在他还在培养对其它高级趣味的欣赏能力——例如音乐,因为他发现自己的爱人精通此道,并且总是在这上面花上大把的时间。
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达西在很多人的眼中很不讨喜,因为他尽力避免的那些他觉得低俗的东西,恰恰是别人觉得有乐趣的东西,所以他的拒绝便会让他们觉得他骄傲、爱挑剔、并且看不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