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儿,我带了好东西给你!”郭成在他妈离开之后,又恢复到了平常的活泼劲儿,伸手过来拉过杨梅,转身到背着乔云的地方去,等不见了他的踪影,才神秘兮兮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小心翼翼的打开来,拉了杨梅的手,放到她的掌心里。
那是一个陶制的握笔器。
细白瓷质地,制作成一个小白兔的样子,身子上做出三处凹痕,那是握笔时手指放置的位置。
小白兔长长的耳朵,微红的大眼,还有粉嘟嘟的三瓣嘴儿,被刻画得惟妙惟肖,憨态可掬。其实这种东西对杨梅来说,没有一点实用价值,她的字写得很好看,握笔姿势也好,但这个兔子被制作的很漂亮,完全是一件精致的工艺品。精致得让人爱不释手。
“好看吧?这可是我从城里专程给你买来的!”郭成说到这里的时候神情特欢愉,似乎自己做了一件有多了不起的大事。
“什么东西?让我看看。”杨梅还没来得及收回手,就见着乔云已转了出来,跟他一起的还有四毛。
“咦!胖子你送梅儿什么东西?”四毛没有看到那握笔器一眼,就已经被乔云收到了手里。“胖子你怎么不送我东西?”
“送你,送你什么?”郭成摸了摸自己的头,一头雾水。他不过就是想送个东西给梅儿留作纪念,这两人出来抢什么抢?
“不跟我送?胖子过来,咱们兄弟好好聊聊!”边说着,四毛已经揽了胖子的肩,三个半大的少年勾肩搭背的一边去了。
杨梅看了看表示少年人的友谊她看不懂,摇了摇头也不去理他们,径直回了屋。
只是当他再看到胖子的时候,他的样子有些狼狈,衣服松散,深色的卡叽布裤子上有两块新泥印。“你们这是干什么了?打架啦?”
人胖子明天就跟你们分别了,最后还打人家一顿,这是什么友谊!连带看向乔云和四毛的目光都有些不善,这两家伙净欺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