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羽绒服最后做成的时候,罗名都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穿在身上,果然十分温暖,只是,还有个小小的问题。
“小都,你做得太小啦,系不上来。”罗名都小脸红红的,十分钦佩小妹居然能想到把鸡毛填在袄子里,真比填芦花要暖和多了。
“姐,这样正好,一点不小。”
罗天都嘿嘿一笑,让罗名都将衣服脱下来,“咔嚓”几下,在左边衣襟自领口到下摆,剪了六个距离均等的小孔,再将这些小孔细细地绞边,然后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秘密武器——六颗大小相当,边缘极为光滑的鹅卵石。先用线细细密密地缠好,再用剪剩的布包裹起来,钉上后就成了六颗极具特色的布纽扣。
自此,第一件羽绒服便正式诞生了。
罗名都穿上身,喜不自胜。
真的很暖和啊!
罗天都撑着下巴,左看右看,觉得还是少了些什么,扫了一眼多下来的布料,仍是由她动口罗名都动手,裁了一顶羽绒帽,缝在衣领上,帽沿下部用两根布条系上,戴上后便不怕风吹掉了。
方氏没想到她们两居然真的折腾出来了一件袄子,虽然样式有些怪,但看罗名都穿上后不再一副冻得直打哆嗦的模样,也知道肯定十分温暖。
“你是怎么知道能用鸡毛填袄子的呢?”方氏好奇了。
罗天都想了一想,道:“我看到咱家老母鸡,大冬天的都不怕冷,下雪了还在地上啄虫吃,它又不穿衣服,它的羽毛就是衣服嘛。”
方氏便笑了,心想到底是个小孩子,想的这样简单。她对于罗天都想出来的扣子十分好奇,罗天都解释一翻之后,也觉得这样很省布料,只是这样开襟,冬袄还好,若是夏衫,难免有些不庄重。
方氏便照着这法子,给罗白宿也裁了一件长袄,剩下的布便想再给罗名都和罗天都各做一身。
给罗名都做新袄子,罗天都十分赞成,但是给自己做就死活不同意。她的借口就是小孩子长得快,做新的穿不了多久就小了,浪费布料,还不如给罗名都和方氏自己做身新的,穿小了还能再改改留给她穿。
庄稼人最是节俭,没有浪费一说,大部分人家里差不多都是这样,家里孩子多的,一件衣裳先给老大穿,老大穿不了再改改给老二穿,磨烂了缝缝补补还能给老三将就一阵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