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林娇杏觉着,小味轩还是有些小,只有两间房,即使建成二层小楼,看着也有股小家子气,若是能把旁边的杂货铺子并过来,就会宽敞很多,看上去也大气。
反正家里现在还是能拿得出银子来的,所以酒楼当然是要尽可能建的宽敞明亮些,环境好,菜又烧的好,才能吸引到更多的食客。
“我记得杂货铺子的王阿婆曾在我跟前念叨过,说是生意不好做,想要把铺子卖了,明儿个我去问问,看她还没有这个意思,若她真想卖,我们正好买下来,然后一并拆了并到小哧轩这边来。”
隔壁的杂货铺子不大,只有一间房,可若是加上小叶轩原有的两间房,就显得宽敞多了。
“明儿个我正好去镇上,顺便去问一下就行了,你还是在家里多歇息歇息吧。”
林娇杏抗议,“我不累,再这么闲下去,我身上都快要长毛了,天生的劳碌命,没办法。”
莫梓枫挑眉,哑声道,“不累的话,正好一块儿活动活动筋骨。”
说完,便紧紧吮住了林娇杏的娇唇,缠着林娇杏和他一块儿活动筋骨去了。
莫梓枫和林娇杏忙着扩建小味轩和筹建茶庄的事,两人忙得团团转。
这些事先按下不提,再来说说孙旺财。
要说起来,现在孙旺财办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要了林秀的身子。
孙旺财可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林秀,确切来说,他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任何人,他喜欢的只有自己。
不过,虽然他不喜欢林秀,可他却很享受林秀拿他当天神看。
在林秀的眼里,他是很了不起的,日后是要当大官的。
林秀之所以这么认为,一是林秀本来就是个蠢的,再一个也是孙旺财自己在林秀跟前刻意的渲染。
他这么做,无非是想让林秀,还有孔氏觉着他前途一片光明,然后就可以从林秀或是孔氏这儿捞些好处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