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也没有发生。
就好像,他真的已经死去了。
奥斯蒙德撑起身,孔雀蓝色的眼眸深深地注视着他,又在原地呆站了许久。
随后轻声哼笑了一声,脸上一片轻蔑戏谑,平静地将白布重新盖上,推开门走出了屋子,走出了医院。
[宿主?]
目睹了这惊悚一幕的系统难以置信地询问道:[你在干什么?!]
奥斯蒙德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他一边在漆黑、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行走,一边低声喃喃自语:“那不是他,利亚姆身上没有这么冷,而且他身上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躺在床上的,不是他,他们只是长得很像而已。”
他没有死,只是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顺着街道行走,与醉汉、嫖客擦肩而过,走回了纽约大学帝势学院的校区。
三月的纽约依旧很冷,寒风让他的鼻尖冻得泛红,四肢僵冷,但他全然不在乎。
神色依旧平静地找到了他第一次见到利亚姆时对方坐着的长椅,在长椅上坐下身来。
奥斯蒙德从口袋里掏出香烟与火柴,指尖轻轻晃动,在黑暗中划出一道红色的光亮。
他早就知道了,真实的世界里哪有什么系统?
利亚姆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出现在他的世界里?
这一切都是假的。
都是一场梦,或者只是一部电影。
等明天的太阳升起,他就会醒来,重新回到破产后,他在街上饥饿地游荡的时候。
就像现在一样。
系统却发出声音:
[那就是利亚姆,他已经死了,你不要再欺骗自己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枪击简史》描述的案件改变了。]
“是吗?”
奥斯蒙德咬着香烟,神情淡薄道:“那好吧,他死了,所以呢?我不在乎,我无所谓。”
他曾经养过一只狗。
那时他住的房子有一个偌大的庭院,每天下午,他们都会在草坪上奔跑。
住宅内人来人往,所有人都形色匆匆,他像一个不存在的人、一个可以被看到的幽灵,但好在,他还拥有一只狗。
它永远爱他,永远会向他跑来。
唯有死亡能将他们分隔。
某一天他回到家中,再也看不到那只幼小的金毛,只剩下地板上粘腻的血迹。
佣人将他推进房间,他的母亲说,那只狗会咬伤他,会伤害他,所以她把它送走了。
那时奥斯蒙德尚不能理解死亡。
不过,他也没有为分别流一滴眼泪。
奥斯蒙德一直觉得,也许他生来如此,冷血,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