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我们虽也算是行走山林之间,但杀人越祸之事不做,勾结贼人之事不做,欺辱乡民之事不做,能做到否?”
这原本就在浩齐的处事原则之中,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嗯,其三,也是最重要一条,将来即便技艺精通,也万万不可在人前逞强,切记切记!”
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猎人大叔刻意加重了语气。
“从今天起,你得叫我师傅!记住了,你师傅我姓张名腾,延吉人氏!”
浩齐一并应承下来,这才算正式入门。属性面板里的“称号”,也从采药学徒变成了猎人学徒。
“枪,我这里只有一支,里屋有副弓,整修一下你暂且用着,待下次去镇里的时候再弄支枪吧!”猎人大叔依然是那副天塌下来也有山顶着的口吻。
浩齐也没有奢望一上来就有猎枪可用,他进屋寻出弓和箭,这硬木做成的弓光溜溜的没有任何花饰,弦应该是用某种动物的筋制成的,尽管上面已经蒙了薄薄的一层灰,却没有想象中的松弛。
“没用过?”猎人大叔似乎从浩齐的动作中看出了什么,他拿过弓拉了拉弦,稍稍调整了一下,又从箭袋里抽出一根很普通的羽箭,照着门外来了一箭。
咻!
与火枪的轰响比较,这冷兵器安静得像是江南的小家碧玉。转瞬之间,离弦之箭已然插在远处那颗软枣树的树干上。浩齐看着有些奇怪,跑过去一看,那箭身上竟然还带着一颗青绿未尽的软枣!
拔箭而返,细细一数,竟有四十余步,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百步穿杨的技艺?
浩齐记得以前看过一篇专业射箭队的专访,率队勇夺金牌的功勋教练认为“百步穿杨”只是形容箭技高超,若是按照古代度量值的换算,配以最好的现代弓也难以做到箭箭穿“杨”。可是,古代的事情现代人怎又能说得清楚呢?
看到箭上的枣果,猎人大叔却一点也不惊讶,他将弓还给浩齐,语重心长的说道:“勤加练习,方能成技!”
不管先前那箭是不是偶然,在猎枪到手之前,浩齐也只能以弓为器。整个下午除了有下线半个小时进行活动,他一直重复着瞄准、射箭、拔箭的枯燥动作,等到猎人大叔喊他生火做饭的时候,看看属性面板,各项指标又有上升:力量、耐力、敏捷、智
力和精神依次为17、22、11、13、12,技能栏里依然是“陷阱-初级、剥皮-初级和采药-初级”,角色描述变成了“常龙,男,出生年月不详,生活在长白山上的一介平民,身材健硕,善捕野兔,曾徒手搏狼,为远近乡民所仰慕。师从山中猎户,立志为民除害!”
猎户的饮食起居比较简单,中午吃剩的兔肉、几个烤地瓜,一顿晚饭就算对付了过去。吃完了饭,浩齐主动给猎人大叔的两条狗喂食,那土狗自是无比兴奋,大狼狗却还是那副慵懒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