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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仿佛我对她有灭门刨祖坟一般的稳准狠啊……

我疼得四蹄抽搐,心灰意冷闭目等死。

当然,我没死成。

主人见我迟迟未归,策马来寻,惊走了她,救下了我。

伤好后,我很是萎靡了一阵子,觉得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狼爱上了狗……

倘若不是主人用实际行动让我明白,是个爷们就不该为了儿女私情寻死觅活,我估计我会一直颓废消沉下去,最终变成一头文艺小白狼……

(三)

因为受伤加失恋,所以我错过了一次很重要的战役。

大军开拔,主人将我留在后方的一个营地里休养。距离营地不远处有个村子,我穷极无聊的时候会去耀武扬威溜达一圈恐吓村民报复社会。

这种充满了颓废主义风的日子过了大约三个月,当我再度企图与社会为敌时,竟在那里意外碰到脱离了大部队的主人和一个陌生的母人类。

在我的眼中,人都是一个样,最多有公母之分。我们狼不会因为臭皮囊的表象而

对人产生好恶之情,我们注重的是内在,是精神层面,所以从这点上来说,狼比人强。

他们俩都是普通村民打扮,住在一个小茅屋里,看上去应该已经待了有几天了。

见到我,主人并不惊讶,仍是笑呵呵的模样,对旁边那个母人类说:“阿鸢,这就是战风。”

那母人类酷酷的走过来打量了我一眼,冷冷的说:“我认识你,咬死了我们很多兄弟的白色闪电。”

从这句话里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我有名气,而且有外号。第二:她是敌军的人。

不过我对她完全没有敌意,除了因为她这会儿身上没有半分杀气之外,还因为她一看就是个真正的强者,让我心甘情愿的尊敬和臣服。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她跟主人之间明显蛤蟆绿豆对了眼。

主人喜欢的,我就不讨厌。

我们三个在那小屋里过了三天,我和她相处得不错,主人也和她相处得不错。这句话的意思是,她是怎么和我相处的就是怎么和主人相处的。再通俗点来说,无论人和狼还是人和人之间,都没有发生什么奸情。

唉,自打受了感情的创伤后,我好像越来越猥琐了……

(四)

三天后,母人类走了,主人带着我回到了军营。

那些带兵打仗的头头们一看到他就像是见到了如来佛祖显灵,争先恐后的捶胸顿足热泪纵横感谢老天大发慈悲。尤其是四妹,跟孩子见了娘似的,扑过来抱着主人哭得那叫一个灰孙子……

又过了几天,主人忽然不见了,半日后,四妹和一个将军带着一队精兵也跑了。只剩下我独自待在大帐里,品味着孤独和寂寞,黯然神伤。

浑浑噩噩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四妹和主人回来了。

准确的说,只有他俩回来了。一个轻伤,一个重伤。

打了这么多年的仗,我不止一次见过主人挂彩,但是挂成这样的,尚属首次。

简而言之,就像是从血池子里捞出来似的,除了还吊着半口随时可能会没有的气,跟死人没什么两样。

军医忙活了好些天,才终于把那半口气给稳住了,又折腾了一段日子,总算保下了一条命。

主人醒过来的时候,四妹又哭得像个灰孙子。我也想做灰孙子,可惜我没有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