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三四年前的那一次糟糕透顶。他全程就走了个露面的流程,整个婚礼的策划安排他都没有参与过, 后来对林知年也很冷落。
但林知年从来没提起过那场婚礼,也没和他撒娇或者抱怨什么,过了这么长时间, 他平时又想不到那里去, 于是烂也就烂着了。
梁川故确实不太在意那些形式, 他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实用主义者, 但被这条信息这么一提醒, 他这个平日里怎么爱老婆都嫌不够的妻宝男, 心里还是多了一点打算。
于是
“什么!老板,真的假的?!”陆文推推自己摇摇欲坠的眼镜,“日子定在什么时候?要请哪些人?简约一点平平淡淡才是真还是走财大气粗路线秀死那群老头子?买什么花?打算在哪里举办?要不去巴塞罗那?我正打算休年假去那边旅游嘿嘿嘿嘿”
“你倒是想得美。”梁川故无情打破他的美好幻想,“这些我做不了主,全看知年心意。”
他顿了顿,继续说:“花就不用订了,我家全是婚礼可用的花。”
陆文本来就是开个玩笑,没打算真的能和自家的旅游计划重合,听了梁川故的话也不失望,继续利落地工作:“好的老板”
“算了,要不还是订着,万一把家里的花薅秃了知年多半会不高兴。”
“老板您可真会开玩笑,别说这花是用来办婚礼的,就算您突然发疯把老板娘的花给一把火烧了,他估计也不会冲您生气吧。”
“两码事。”梁川故拎得清,“更何况我也不可能对着知年突然发疯,我宠他还来不及怎么可能烧他的花?”
吃狗粮吃吐了的陆文:啊对对对。
与此同时,工作室里的林知年正一边改着乐谱一边试音。
他的长发扎成了高马尾,是早上梁川故帮忙扎的。一开始梁川故根本不会,扎出来的马尾歪歪扭扭,不一会儿就变得散乱,但现在已经很熟练了。
他工作时不穿正装,有时候甚至穿着睡衣就来了当然,不是梁川故给他买的兔子睡衣。今天穿了一件白T恤,外面随便搭了一件灰蓝色的开衫,裤子是很简单的牛仔裤。
他的工作室里没有别人,光线很好,窗边摆着一排绿植,一盆兔子草旁边是一个毛茸茸的小窝。
林知年意外地很喜欢这只兔子,他从小到大都不是喜欢可爱生物的性格,但这只兔子的耳朵上有条伤痕,在纯白的绒毛中很容易被盖住,只有仔细看才能看出来。
这让他想起梁川故后脑上的疤。
“别乱跑。”
林知年放下贝斯朝窗帘走去,从窗帘后边抱起那只被养得白白胖胖的兔子。
“再乱跑让你爸收拾你,真是的,把我的草也啃得那么丑。”
话虽这么说,他脸上却没有出现一点不高兴的表情,看向兔子的眼神反而很温柔。
“给你爸打个电话好了。”林知年从书桌上拿起手机,打开通讯录后却有些犹豫,“他会不会在忙呢?我也没什么要紧的事,一直这样他会不会烦我呢……”
小兔子叽叽叫了两声,一爪子拍到手机屏幕上。
林知年定了定心,加上小兔子推波助澜,一下子脑热打了过去。
下一秒就接通了。
林知年还没准备好要说点什么,就听见电话里传来梁川故低沉温柔的声音:“今天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有什么急事吗?”
林知年有些沮丧:“没事就不能和哥打电话吗?”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透慢笑。”梁川故太冤枉了,“我恨不得天天抱着你工作,你给我打电话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哼。”
梁川故听林知年好像确实没什么事要说,就正好给他说了自己的婚礼计划。
谁知对面这次竟足足沉默了三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