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小羊面色蜡白,像受过惊吓的小狗似的,匍匐在地上瑟瑟发抖。见于志军他们持枪步步靠近,曾小羊朝旁边昏迷不醒的保镖爬去,在他腰间摸出手枪,指着于志军,哆哆嗦嗦,声音颤抖道。“你……再前进一步我就开枪了。”
“靠。”
于志军二话不说,上前一步,抬脚将曾小羊踹飞。“敢拿枪指着老子,你想造反?老子是部队的。把枪放下,否则我现在就毙了你,。”于志军心虚,好在王小姐没事,要不然他真没脸回四九城交代。
“浑小子,快把枪放下。”
抱头趴在地上的徐长乐,听闻于志军几人是部队的后,心下松了一口气。徐长乐爬起身,恶狠狠瞪了曾小羊一眼,而后,撇了一眼地上的死尸,挤出一脸谄媚,谄笑道。“您真是部队的?”
徐长乐心中尽是疑惑,当兵的吃饱没事,哪会跑这儿来?而且,还都佩戴着枪。甚至在于志军身后那个兵哥手里端着的,赫然是一把最新款的步枪。步枪n94,一个弹夹三十发子弹,威力大,穿透力强。
给它一定数量的子弹,足以把标场给烂了。
枪械在国内管制十分严格,像曾小羊的保镖,佩戴的枪械,是落伍的五四手枪。近距离能死人,超过五十米子弹就会飘,过百米眼睛厉害的,能用手抓住子弹了。
当然,有点夸张。
一般申请佩枪的枪械,都是落伍过时的手枪,哪像于志军这几人,个个手里枪械的威力都不小。于志军手里拿着的是银白色的沙漠之鹰,得亏距离远,近距离开枪射击的话,依沙漠之鹰手枪的威力,那人尸体也甭抬了,直接用拖把拖就成。
能拿着这么几把枪,跑到人口密集的标场来晃悠。徐长乐暗自猜测,他们不是劫匪,就是某些部门的特别人员。
于志军眼一瞪,竖着眉毛怒喝道。“废话,还愣着干嘛?快报警。”
“啊……这……”
徐长乐不懂他们意思,他精明的脑袋有些迷糊,现在他还未弄清楚对方的身份,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万一,对方是匪徒呢?自己真掏出电话报警,不得被一梭子烂了啊!
“白痴。”
“啪!”
于志军扬手一巴掌,将徐长乐掀翻。而后,让旁边人报警,他则径直朝张哲辉两人走去。“王小姐,您没受伤吧?”
王心怡心有余悸,暗暗吐了一口气,摆手道。“我没事。”
继而,转过头来,怒目圆瞪,恶狠狠盯着张哲辉,盯的后者心里发毛。
在救人的过程中,张哲辉哪顾得上许多,手一搂,抱着王心怡连连后退。却不想大手稳稳当当,抓住王心怡饱满的肥硕之处。
到现在那里还疼呢!幸好没人看到,这个该死的臭流氓,分明是故意借机偷摸自己。
哼!
张哲辉也是心惊胆战,刚才于志军出来的三颗子弹,几乎贴着他脸颊飞过去的,稍有偏差,他脑袋就得搬家了。
不过,突破筑基期后,张哲辉感官比以前更加清晰。在撞针撞击子弹的那一瞬间,张哲辉就察觉到危险靠近,如果不是为了救王心怡,相信子弹很难射中他。以前修为不及,枪响后,张哲辉才能做出反应。而往往枪响后,飞速行驶的子弹早已经击中目标。
钱志高愁眉苦脸,缩着脖子跟在张哲辉身后,事情已经超出他的控制,钱志高没有发挥的余地。只是,他心有不甘,事情闹的这么大,这次大盘怕是毁了,钱也没得赚咯!
得知于志军三人并不是土匪强盗,标场的石友们总算松了一口气,不过,除了极少数起身之外,大多数人仍是趴在地上,等待警察的到来。天知道他们会不会突然又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