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来就算带全家一块去四九城发展,带上他们母女也好,远离林勇,他再坏,找不到人又能怎样?即使林勇追到四九城,张哲辉也不惧怕他,其他书友正在看:。他要是真敢来,大不了到时候叫钱志高找几个人去会会他,叫他乖乖滚回东临县。
“咚咚咚!”
劲爆的旋律,在狭窄的房间激越,跳动。勾动人们躁动的心,引爆情绪,令人频频推杯换盏。
大年过后的初一,乡下习俗是不允许走亲戚的。收到高中同学李江泉的邀约后,张哲辉响应号召,跑来东临县最有名的盛世钱门ktv,参加同学聚会。
烟雾缭绕的豪华包厢。
张哲辉一个人,手里捧着杯袖酒,静静坐在角落里,看着人群雀跃,欢舞。因为家里穷,以前在班上,张哲辉就是个默默无闻的小脚色。他深知念书来之不易,想改变命运,唯有啃书本。
所以高中的时候,张哲辉很少跟人来往。不论上课下课,整天抱着书本看,可他实在对几何物理化学很不感冒,不论他怎么努力,都学不进去。暗恋上徐怡之后,学习更是一落千丈,完全静不下心,上课时总忍不住回头看上一眼
。
只是静静的看上一眼,就很知足了。
液晶电视前,徐怡穿着闪亮光鲜的皮靠,犹如一条俏皮惹眼的小花蛇,跟着音乐尽情扭动腰肢,甩动长发。诱的在场男同学,无不垂涎。
李江泉,以前在班上就是班长,性格开朗,豪放,交际能力强。李江泉家庭条件好,在学校经常跟人架惹事,一点不怕老师,高三的时候在学校是个校霸级别的任务。当然他是个十足的胖子,体重一度超过三百,腰围堪比身高。
高中住宿时,一个人就占了两个床位,每次睡觉醒来,要先侧过身子,然后爬下床。张哲辉就记得李江泉所有的鞋子都是皮鞋,因为他系不到鞋带。
胖子不怕冷,大冬天,李江泉就穿了一件比较厚的长袖,剪开后可以当被子盖。他站在徐怡身后,跟着劲爆的节奏,鼓动浑身的脂肪,倒挺好看的。只是那一双蒲团大的手掌,却搭在徐怡纤细的小蛮腰上,旁若无人,占着便宜。
见徐怡没有反应,李江泉嘿嘿一笑,得寸进尺。
“变态。”
徐怡受不了耳边李江泉熏人的口臭,咒骂了声,甩手将他拍开。
她径直朝张哲辉走来,一屁股坐下,随手抓过瓶啤酒。“来,走一个。”
两人干了杯。
嗅着女人身上浓郁的香水味,张哲辉皱了皱眉头,他不太习惯这种呛人的味道。量着初恋情人,几乎变得全然不认识了,修长的脖颈上,又新添了一道骇人的淤青,想必她的日子不好过吧!“你经常跳舞啊?跳的挺好看的。”
徐怡跳舞时,浑身散发着一股自然,狂野的野性美。令人颇有征服欲,张哲辉很喜欢看女人跳舞,但不喜欢自己的女人去跳舞。他比较传统,总觉得去跳舞的女人,一般不是什么正经人。
徐怡变了,变得他完全不认识。
“呵!还行吧!”
徐怡端过来个果盆,抓了一把送进嘴里。“会玩骰子不?”
包厢里音乐声音很大,每次说话时,两人都得交头接耳,嘴唇几乎碰到耳根。如兰吐气的瘙痒,令张哲辉有些坐不住。“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