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志高是内蒙人,听别人说他人不错,特豪爽,重义气。
只是,钱志高口味特重,一年有十个月基本都在泰国呆着。
“你小子。”
肥头大耳,四方宽圆,身材臃肿。脖子上戴着根拇指粗细的链子,手腕上戴着个金光闪闪的劳力士,十根手指头也套满了戒指。这就是钱志高的常扮,深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似的。“我了你十几个电话,听人说你下午把杨德成好好羞辱了一番,真够霸气,是个爷们儿。”
杨德成不管怎么说,也是四九城本地人,有点店铺,手里头有点人脉。张哲辉一个北漂,穷小子,敢当众跟杨德成叫嚣,这份儿胆气确实令人佩服。
“呵呵!钱老板过奖了。”
张哲辉哈腰赔上笑脸,这种人物,他得罪不起。接过钱志高递来的雪茄,他受宠若惊,却带着丝狐疑。“钱老板找小弟是?”
“哦!差点忘了正事儿了。”
钱志高一拍额头,转身钻进大奔,摸索着翻出一个鼓鼓的信封,硬塞进张哲辉手里。“小张,你的事儿我多少也听说,杨德成那人不厚道,连自己的徒弟都坑,这种人咱不提他,晦气。”
“我想请你到我店里来做事,这信封里是二十万,一年的薪水。当然,捡漏的奖金
另外再算,钱志高这人没什么优点,就知道讲义气,有钱大家赚。只要你到我店里来做事,杨德成干动你一根寒毛,我找人卸他八块。”
二十万年薪,捡漏奖金另算,光是这份酬劳,就已经令张哲辉心动。连父母一块算上,他可是还有二十万的外债。接下这笔钱,回家就好过年了,在钱志高店里呆上两年,损失的钱,就全回来了。
如钱志高所说,进了他的店,就是他钱志高的人。别地不说,在古玩街这一带,几乎可以横着走了。
他们店里的那些员工,不就是一个比一个横嘛!
曾几何时,张哲辉以到钱志高店里干活为最佳理想的目标。在他店铺做事,薪水厚,面子足。
钱志高叼着雪茄,面含微笑,一副吃定张哲辉的摸样。
事实上,张哲辉如他所愿,想也没想就点头答应了。大树底下好乘凉,他已经跟杨德成撕破了脸,没准儿那家伙背地里要对自己做出什么事儿来。况且,进他店了做事儿,也是张哲辉的梦想。
另外,老家还欠着一屁股债呢!
“钱总就是豪爽。”还没干事儿,工资就先到手了。当然,张哲辉也不敢拿了钱直接跑人,天涯海角,以钱志高的手段,想翻出他来一点也不困难。“明天我准时到店里上班。”
钱志高点了点头,走上前来,乐呵呵拍了拍张哲辉的肩膀。“好好干。”说话时,他低下头,凑着嘴,贴着张哲辉耳根处,轻声道。“这两年泰国那边不太安稳,我估摸着玉市有可能又要涨。好了,我先回去了,有什么事儿,你直接挂我电话。”
钱志高凑上来那会儿,张哲辉浑身泛起一层鸡皮疙瘩,误以为钱大熊看上自己了。“谢谢钱总!”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人生啊!
看着鼓鼓的信封,张哲辉心里真不是滋味。想起之前自己差点想去自杀的念头,到现在仍余有心悸,。人死灯灭,自己轻松了,爹妈怎么办?
再苦再难,总会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