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你,好小,只有八岁,而我,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少年。
那是1998年吧?
我在那个暗无天日的胡同,“见义勇为”,却被你抓伤了脸。
喏,你看,就是眉心的这道伤痕。这就是你八岁那年给我留下的印迹。你现在还经常极其无耻的对我笑,说,喂,你眉心的那个伤痕很帅哎。
唉,小丫头,你这是王婆卖瓜吗?
当然,这一切,你都不知道,你都不知道。
哦,你不知道的,还有,你十四岁的时候,在超市里,欲偷一副毛皮手套的事情。你知道吗?当时的我,就在你的身后。
当时的你,就像一只偷腥的小猫,战战兢兢的。
我看得心软,又看得心疼。那个时候,我的眼睛,如果拍成相片,一定象极了两道凛冽的伤口。
只是,在我发愣的时候,那个叫白楚的男子,已经比我还先走到了你的面前。
真该死,他当时牵了你的手。
更该死的是,你居然还那么花痴的看着他,那种仰望的目光,真让我想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