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女儿一出生,她和丈夫就为女儿准备了一匹上好的嫁衣料子,可惜没等到她嫁人,她就死了。
她就用这匹料子做了一件旗袍,旗袍上的一针一线,都是她亲自动手缝的、绣的,从她三十几岁,到现在八十几岁,她一直没有放下过这件旗袍。
“君子不夺人所好,这件旗袍既然您这么喜欢,不如还是留下吧!”单瑜看着林淑芬把对女儿的思念都寄托在这件旗袍上,也不想要拿去老太太的念想。
“不!”林淑芬摇了摇头,她把旗袍递过去说:“你试一试!”
单瑜想要拒绝,但是林淑芬坚定的看着她,手就这样一直举着,单瑜只好接过旗袍。
“我老了,没有多少岁数好活了,但是临死前之前,我想要看到这件旗袍找到一个好主人!”林淑芬叹息了一声,对着单瑜说道。
单瑜见此,就干脆的进去换旗袍。
林淑芬看到单瑜这么干脆,满意的点了点头。
正因为钟爱这件旗袍,所以一定要为它找一个新的好主人。
她还活着的时候,可以爱惜它,珍视它,但是等到她死了呢?即使有她的吩咐,这件旗袍也不过放在仓库里积灰,明珠蒙尘罢了,不如找一个真正懂它的新主人。
不一会儿,单瑜就试好了。
这件衣服,跟刚才那件就完全不是一个风格,刚才那件是淡雅大气,这件则是风情万种。
镂空设计的肩部,合身的剪裁,在旗袍上用同色的绣线绣上的花纹,新式中带着一股复古的味道。
单瑜穿着旗袍站在那里,妖冶而不媚俗,看着心痒痒却不知道为什么!
“好,好,好!”林淑芬颤颤巍巍的递过去一副同色的长手套。
单瑜戴上手套,亭亭的立在那里,就彷佛是老旧照片中走下来的民国女子一般。
袁珍珍看的目瞪口呆,但是她马上就反应过来:“就是这一件,就要这一件!”
相比涓涓细流的青花瓷,自然是妖娆的火焰更醒目。
倒不是说青花瓷不好,只是青花瓷需要细细的去品味,可是在金华奖颁奖典礼之上,谁有那么多时间慢慢的去品味你。
相反,不如穿着这件旗袍,如同火焰一般闯进人们的视线,攫取人们的目光。
而且青花瓷与火焰是两种极致的美,一种是细水长流的清谈之美,一种是转瞬即逝的绝望之美。
林淑芬眼中有些湿润了,她彷佛看见自己的女儿亭亭玉立的站在那里一般,这件旗袍是她裁缝生涯的巅峰,因为里面包含着她浓烈的感情。
她阖上眼,然后睁开,对单瑜说:“把它带走了,只希望你能好好爱护它,就像我一样!”
单瑜郑重的点了点头,彷佛立誓一般,说道:“我会的!”
对于这样的老人,她是十分尊重的。
听到单瑜的承诺,林淑芬好像一下子被抽走了所有力气一般,她疲惫的挥了挥手说:“走吧,走吧,
赶紧拿着旗袍走吧!”
“可是我还没挑好了!”袁珍珍诧异的说道。
林淑芬晃晃悠悠的向着门口走去说:“自己挑去吧!挑好了就拿走吧!也不用给我钱了,就当做是,照顾它的报酬了!”
单瑜看着老人摇摇晃晃的身影,心里五味杂陈,阴差阳错、悲欢离合,一个人的人生也不过是如此罢了。
一瞬间,她感觉到自己似乎明白了人生的意义,体内的内气疯狂的运转着,汇集着,向着一层似薄非薄、似厚非厚的屏障冲击着。
“嘭”的一声,单瑜感觉到这些内气似乎在体内炸开,那层屏障就在爆炸中灰飞烟灭,单家内功心法第七层,练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