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一嫁天下 (1)

藤萍作品集 藤萍 12298 字 2024-10-12

“爹爹是我的,他是生我的!”九莲紧紧地抱着永琏的腰,她们母女俩都一样,都喜欢抱着永琏,“你不是他生的,所以爹爹是我的!”

“你是我生的!连你都是我的,当然爹爹也是我的!”阿盼娥走过去抱住他们父女俩,一人亲了一下,“不许闹了,爹爹罚你清洗你就要老老实实地清洗。”

“好了好了,两位丫头别闹了。”永琏伸手阻止两个女人之间的战争,“九莲,你是爹爹生的,是最乖的丫头对不对?”

九莲最爱听奉承,这个爹虽然平常不动声色但往往一击即中,她人又聪明一听就知道她爹有事要说。笑眯眯地在永琏怀里扭了扭,九莲眨眨眼,“爹爹,说吧。要九莲做什么?”

永琏莞尔,对阿盼娥说:“今年是乾隆三十五年。”

阿盼娥睁着依然不懂的眼睛,即使为人母多年,她的脑子依然是空的,肠子依然是直的,常常让九莲在背后偷笑。“是啊,今年是乾隆三十五年。”阿盼娥一脸糊涂,“我已经嫁给你很久很久了。”

永琏若在喝茶定要一口喷了出来,他这个傻妻,哪里有人上一句说“今年是乾隆三十五年”她下一句突然冒出个“我已经嫁给你很久很久了”?

“我知道我知道,九莲十二岁了。”九莲笑眯眯地说。

“今年是大清乾隆六十大寿。”永琏轻轻地说,“全国欢庆,纷纷庆寿,皇阿玛已然儿孙成群了。”

“你想回去看看他吗?”阿盼娥轻轻地在他额上吻了一下,“我们也十几年没见过故人了。”

“你总是很纵容我的。”永琏任她吻,也任另一个小丫头爬上他身上抱着他的脖子,“我们去偷偷看皇阿玛一眼,看看他老人家六十大寿好不好,身子安康不安康,算是尽了此生做人子的孝道,好不好?”

“好。”阿盼娥捉住九莲的手,把她从永琏脖子上拔下来,九莲硬是不肯,母女俩在那里较劲。

永琏左右手各自提住母女俩的后心,轻轻一拉,把这两个纠缠不清的人拉开,然后又把两个人一起拥在怀里,低声说:“你们两个啊,当真是一对母女。”一样纠缠不清、一样喜欢缠在他身上,好似他身上有蜜糖。

“因为

我和娘亲都好爱好爱你嘛。”九莲笑嘻嘻地说。

永琏和阿盼娥面面相觑,听着女儿的话,成婚多年的他们居然脸上都微微一红。很爱很爱你,这话留在心里,相爱成婚多年却从来不曾说出口,居然十多年后被女儿说出来了。

“我……很爱很爱你的。”迟疑了一阵,阿盼娥吞吞吐吐地说:“真的。”她抱紧了女儿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我也很爱很爱女儿。”

永琏看着她们母女俩,此生得妻、得女如此,夫复何求?“我也很爱很爱你们。”他学着九莲和阿盼娥的口气,微微一笑。

☆☆☆

乾隆三十五年春正月己卯朔。

乾隆皇帝六十大寿。

寿宴上人头攒动。

乾隆帝儿孙满堂。

“恭祝皇阿玛寿吉平祥,万福金安,万岁万岁万万岁。”等各位皇子皇孙拜寿完毕,宴席开出来,正是那脍炙人口的“满汉全席”。

第一道菜,太监捧上一道大金盘,小心翼翼地摆放在皇上和众皇宫贵臣皇子皇孙的面前。这第一道菜,就叫“大好河山”,却是一道拼盘,是正菜前的开胃菜。

这“大好河山”果然拼得气势盎然,四色干果鲜果冷菜,色泽艳丽逼人眼目,将大清的万里江山拼凑的波澜壮阔。

只是──

“咦?”几乎所有面对那盘拼盘的人都发出了轻轻的一声疑问。

莲子。

在那拼盘正中的葱末中,清灵灵地落着一颗新鲜的莲子。那莲子带着水泽,大约是在池塘里新摘的,清新爽利,令人眼前一亮。

“天……天啊,皇上,小的真的不知道这东西什么时候掉进来的,小的立刻去换一盘,皇上恕罪!皇上恕罪!”端盘子来的太监吓得脸色苍白,“扑通”一声慌忙磕头。

眼见各位皇宫贵臣都是满脸诧异,这莲子落在拼盘正中间摆放得如此端正,决非无心掉落,今日是皇上六十大寿,有谁如此大胆能不知不觉地在菜中放下一颗莲子?万一他放下的不是莲子是什么机关暗器,皇上已然殆危了!

是谁?年长的想起十多年前的宫廷旧事,都暗自沉吟。

莲子……乾隆挥了挥手让磕头的太监退下去,嘴里轻轻地说了两个字。坐得近的几位皇子都听见了,那是“碧池”二字。

碧池……大家的目光移到那葱末上,葱末衬着莲子,分外鲜明。

碧池已有新莲子。大家都是读过书的,自然都知道温庭筠的诗,也知道这暗示着什么,这大好河山原本应当是属于谁的呢?这河山上的新莲子……

乾隆的心这一刻似乎飘得很远,飘到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他才三十多岁,有一个清晨,一个小阿哥跑过来,“皇阿玛。”

“永琏早起啊,今天天气冷,多穿了衣裳没?”他对着小阿哥笑,这是他最疼爱的孩子。

“回皇阿玛,穿了。”小阿哥也笑着,给他磕了个头。

“今儿立秋了,永琏陪皇阿玛看荷花去,好不好?”他微笑。

“好啊。”

父子俩在前携手共赏荷花,背后的鸾驾远远地跟着,富贵堂皇锦绣荣华,当时真是羡煞旁人的一对背影。

时是立秋,荷花已败,倒是莲蓬亭亭玉立。他负手微吟:“象尺熏炉未觉秋,碧池已有新莲子。”

“皇阿玛?”不解事的小阿哥疑惑地拉拉他的衣袖。

“秋天荷花都结子了。”他微笑地拍拍永琏的头,“朕也结子了。永琏,日后你有了孩子,就知道什么叫做‘碧池已有新莲子’。”

莲子在眼。永琏你是在对朕说,你也有了你的莲子吗?你是在给朕祝寿吗?乾隆回过神来笑了,“这菜不要紧,继续上吧。”

孩子,是这个皇宫──对不起你──

☆☆☆

宫檐之下,一对父女相视而笑。九莲的嘴凑近永琏的耳边,“那个莲子是我放进去的。”

“却是你娘摘的。”永琏提起她,躲开她要在他脸上亲一口的企图,几个起落,轻飘飘地离开了这个载着他儿时梦想、少时幻灭的地方,不萦绕一点尘土,他已经和这个地方永远地脱离了,身与心都是。

“娘总是那样笨笨的,她还不知道你要莲子干什么呢。”精明狡猾的女儿笑嘻嘻地说。

“你娘不笨,她只不过简单而已。”永琏带着女儿直奔那个有个人等他的地方,“等你长大了就知道简单的人有什么好,丫头你的脑子也太复杂了。”

“因为娘肯像一开始那么简单地对你好,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没有变过,对不对?”九莲眨眨眼。

永琏微微一笑,“你还小,等你长大了遇到肯对你好的人,和你想对他好的人就知道了。”

“哦?”九莲开始疑惑了,她自认脑袋瓜聪明,爹却不说她对。

“永琏!九莲!”远远地一个女子等在桥边,踮起脚向他们挥着手。

永琏对着他眷爱一生的女子走过去,搂住她的腰握住她的手,再牵着女儿,往远处的

淡烟流水处走去,长衣长发,如烟如缕。

九莲,你不懂。当一个人笑颜灿烂不求你任何东西却能为你生为你死,甚至在悲伤的时候为了你而笑的时候,人会从指尖震撼到心底的最深处,人会颤抖,会哭。那个时候再聪明都是无用的。

你娘──是这种人。她并非像一开始那样简单地对我好,她是越来越……越来越贴近我的心地对我好,直到最后她成了我的心,替我承担所有的快乐和优伤,也变成了我所有的快乐和优伤。

她是个奇迹。

“永琏永琏永琏──哦──”永琏突然被她们母女俩的欢笑声惊醒,一抬头只见那对疯母女绕着大树追追打打,阿盼娥叫着救命扑向永琏的怀抱,九莲仗着轻功一路追杀她的娘。

人影扑面而来,女儿微香依旧,永琏双手接住飞扑而来的妻子,看着她奔跑得红艳艳的脸颊,忍不住微笑,“痴子。”

“你才是虱子!”阿盼娥跑得急了气喘没听清楚,瞪了他一眼,“都是你教的好女儿,跳来跳去才像个虱子……”

啊?永琏怔了一怔,忍不住大笑,他这个总是出人意料的妻啊!

“爹爹──”女儿也扑了过来。

嗯,左拥、右抱,人生无憾!

一完一

后记

这是个很标准的藤风格的一篇文,呵呵,也许过程凄厉了点儿,但是结局是很好的嘛,所以过程凄厉点就忽略不计了吧。

我喜欢永琏喜欢阿盼娥,难得有两个主角我都喜欢。永琏其实并不像藤以前的男主角那么八面威风,什么都占强,他似乎大体上算是个失败者,但是他心里的苦是真实的,解脱了也算是一种成功。阿盼娥是很好的女孩,属于无限度付出的那一种,但藤下次要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女孩子不能总是这么吃亏,为了个男人付出一切,下次写个男主角为女主角付出一切的,呵呵。

需要注明的是,里头用的几句诗“极浦一别后,江湖怅望多。相忘谁先忘,倾国是故国。”是藤的朋友的诗,并非藤原创。藤是很喜欢这首诗的,忍不住借用了一下。

这一整个故事都是架空的,大清爱新觉罗。永琏的确依史记载死于九岁。清史藤并非特别清楚,所以都是顺手写的,若是许多常识错了,各位读者还请大声地笑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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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祸朝夕 作者:藤萍

福祸朝夕

作者:藤萍

想她萧守红倾国倾城,冷艳无双,

顶着“江湖第一美人”的头衔闪闪发光,

嫁的人自然也得凌驾于众人之上。

身材高挑、气质出众是当然,

武功高强、人品高尚、志趣高雅是……个人的幻想?

好……好吧,看在他能赚大把的钱,

关键时刻也能派上几分用场,

且能承担“生子”重任的份上,

就勉强抱着他的“牌位”,和他快乐成双,

但,想观婚礼者,有心无钱的——闪!

一 人生祸福如朝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一句耳熟能详的话: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功夫不够硬,拳头不够强,脖子缩得不够快,见风不够来得及使舵,运气不够好,那么你只会嫌死得不够快。人生祸福如朝夕,尤其是在江湖这种诡异的地方,究竟要怎么活怎么死常人实在难以算计,说起来叫离奇,实际上叫离谱,这就是江湖。

当然我们说这种大道理并不是想说江湖究竟是什么样一个地方,我们想说的只是“人生祸福如朝夕”这句话有多么经典而已。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说我们的正题了——江湖上有一个外号为“人生祸福如朝夕”,正名叫公孙朝夕的人。话说“公孙”这姓可不是随便的人可以姓的,姓了这个姓的人基本上都有相同的特色:心思细密、精于计算、为人奸诈、永远站在别人身后当老二,但其实主意都是他出,死了也是别人先死的那种奸人。这种人比如说公孙“策”、公孙“胜”等等都是其中的高手,还有一个公孙“大娘”更加厉害,已经奸诈到无形无迹的地步,舞了一套剑器就让某些人书法大进,某些人武功大升,纷纷奉她为祖师爷,本人连名都不留就已经身居高位,乃是“公孙”世家老二传统的例外。

公孙朝夕号称“人生祸福如朝夕”,年方二十三就已经名震江湖——他不是武功高强英雄侠义除强扶弱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的那种少侠,也不是杀人放火卖淫嫖娼聚众闹事缔造邪教于盛世之中的那种少邪,也不是投胎变成某某武林盟主的儿子或者某某泰山北斗的首席大弟子的那种踩到……运的那种人,他的名气是他精心算计出来的——公孙朝夕最大的本钱是,他有一个号称江湖第一美人的朋友。

江湖第一美人,常规来说应该是冷若冰霜貌美如花轻易不让人一亲芳泽,甚至连倩影都难见直到红颜变成鸡皮美女变成传说都没几个人见过的那种仙女。萧守红的确就是这种白衣飘

飘冷艳无双倾国倾城外加武功高强的仙女,她的确行踪飘忽行侠仗义所交往的都是比“江湖第一美人”更加离奇——不,更离谱——比如说“江湖第一剑”、“江湖第一刀”、“江湖第一厨”的那种人物,很多人都想不通为什么她会认识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不,奸人,但是现实就是公孙朝夕不但认识这位传说中的白衣仙女,而且他们还是很好的朋友。

公孙朝夕最有名的就是他的《冷芳谱》——记录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的饮食起居、爱好习惯,包括她下几个月会在哪里出现,可能去哪里吃饭的那种记录。这《冷芳谱》不但记有萧守红的一切消息,还有她身边那些“江湖第一剑”、“江湖第一刀”、“江湖第一厨”等等人的附带消息,此书不但适合仰慕仙女的武男阅读,还适合仰慕风流侠士、英雄剑客的痴心女子观赏,更适合要找这些人寻仇或者干脆是想找这些人出名的“仇敌”研究——于是——公孙朝夕很有名。

“冷芳谱”三个月一出,每逢开书之日,公孙朝夕所开的“金钱坊”面前就人山人海,往往半日之内数千本“冷芳谱”就能全部售空。“金钱坊”银子如山,公孙朝夕声名远扬,仙女英雄的踪迹外露——江湖时不时就会有流芳百世的狭路相逢的传说故事。所以公孙朝夕远扬的也并不全部是恶名,江湖中人还是觉得能够成为“江湖第一xxx”的朋友,即使自己变成他赚钱的筹码都不在乎。而且许多人认为公孙朝夕和许多奸商不同,必然是有他有道理的一些地方——当然,那是因为他们没看见公孙朝夕数银子的样子。

总而言之,公孙朝夕的名言:人生祸福如朝夕,现在不攒点儿银子,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当然是在能攒的时候就攒——他不但是个奸商,还是个小气鬼。

“金钱坊”中。

牡丹亭下。

一个人看着另一个人的鼻子。

看了很久,大概已经有两炷香那么久了——终于躺在亭子里睡觉的人睁开一只眼睛,挑起眉毛,“我脸上有苍蝇?”

看他的那个人立刻摇了摇头,还是用很希罕的眼光看着他。

躺着的人指指自己,“我身上有银票?”

看他的人还是摇头,过了一会儿终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公孙朝夕,你什么时候这么看得开穿起这种衣服来了?”

牡丹亭里躺在摇椅上睡觉的人穿着一身白衣,不必怀疑,就是那种衣袂飘飘质地很好往往穿在风流才子身上,如果才子受伤玉女的纤纤玉手一撕就能撕下来裹伤的那种白衣,干净整洁得如出岫之云,比棉花还要舒服,款式也很斯文。穿着那件衣服的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除了脸皮看起来好像厚了一点儿完全没有什么很英雄的疤痕之类的,其实他还是个很俊俏的年轻人,尤其是身材很好。

“马无皮,当人的积蓄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偶然也会突然想通要好好享受一下的。”懒洋洋地躺在摇椅里一动不动就算看见了好友也绝不让座的人说。

“这个月又收了多少钱?”被公孙朝夕叫做“马无皮”的人身高五尺,瘦得像只猴子,脸却是一张马脸。和身矮脸长的马无皮相比,公孙朝夕突然英俊潇洒了十倍,这也是公孙朝夕喜欢和马无皮在一起的原因之一。

“不过三千黄金而已。”公孙朝夕躺在摇椅里,手里端着一只水晶杯,杯里盛着浅碧色的酒,他华衣碧酒,让马无皮瞪直了眼、弯低了腰——在昨天《冷芳谱》没卖出去之前,公孙朝夕还是一个穿着满身补丁衣服、喝酒只喝最劣质的、吃饭只吃干菜萝卜、出门绝不骑马坐轿的……铁公鸡,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马无皮只是眼睛一花这人就变成这样了?

“人生啊,能享受的时候就要享受,谁知道明天会怎么样……”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躺在摇椅上叹气,“人生祸福如朝夕,我只不过是突然想通了而已。”说着他喝了一口酒,喃喃自语:“十两银子一壶的酒就是不同。”

“你小子死抠了十几年,昨天突然想通了?”马无皮哼了一声,“不是收到什么消息受到刺激,觉得自己活不长了打算在临死前享受一下?”

“为什么说老马你是我的知己,”公孙朝夕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把自己卖了。”

马无皮的眉毛一扬,“你把自己卖了?卖到了哪里?宜春楼?”

“我把自己写在冷芳第三谱里面,卖了。”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说,“以后日子不清静了。”

“小子,你想钱想疯了吧?”马无皮“扑哧”一下笑出声来,“根据我的打听,近来你小子名气渐旺,不少人对你虎视眈眈,不怀好意啊。”他说这话不虚,公孙朝夕得陪美人左右,交往的都是江湖一流人物,武功不高且家财万贯,名声远扬之后带来的麻烦就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想要他的人头,一则为美人出气,二则可以扬名,三则说不定可以拈走公孙朝夕十几万黄金的家当,何乐而不为?

“只要赚钱我就卖。”公孙朝夕继续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只卖了半天就收到了十六张刀贴、三支暗镖、一封匿名信、半张邀战书,我突然想通了,人生祸福如朝夕,宜

享乐时需享乐,否则明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他喃喃自语,边说边喝酒,却是很享受的样子。

“半张邀战书?”马无皮无聊地挑起眼皮,“你小子休叫我同情你,那个半张邀战书不会是最近很出名的那个……”他的左眼突然跳个不停,“那个‘半纸阎罗’西门杀的催命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