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赫尔曼明显对这个解释很不满意,他的目光扫过慕彬左手小指,那里带着一个银白色的素圈戒指。
素圈尾戒,可调节大小,无储物功能,价格低廉质量粗糙。
人们戴戒指不外乎三个原因,一是为了储物,现代科技可以将物质转换到高维空间,从而实现储物功能,而这种可以储物的物质能量转换器往往会被做成戒指、耳钉等首饰,物能转换属于新兴科技,做成的首饰价格昂贵,通常用来储存机甲,有些有钱人也会用来盛放普通物品。
戴戒指的第二种原因是装饰,这种戒指没有实际功能,外表大多华丽繁复,而且会带戒指装饰自己的人一般还会戴其他饰品,青年身上干干净净,除了一枚戒指再没有其他首饰,怎么看都不像这类人。
第三种原因源于一个很古老的习俗——定情信物,这种戒指一般是伴侣送给对方的,不拘泥于外形,大小可调节,订婚时戴在左手中指,结婚后会换到无名指。还在秉承这个习俗的人并不多,不过最近年轻人中掀起了一股复古浪潮,很多情侣会互赠戒指以示忠诚。
赫尔曼虽然不知道慕彬的家世,不过看他穿着打扮,并不像会戴粗制滥造地摊货的人,这枚戒指多半是他姘头送的。
在古老神秘的东方文化中,戒指戴在左手小指代表不婚的意思,这个说法流传并不广,赫尔曼能知道,还多亏了他那个热爱撩妹的骚包同僚伯特伦少将。伯特伦自己也戴了一枚尾戒,不过他的尾戒是集储物和装饰功能于一身的荤圈。
情人送的戒指,却戴在了小指,这其中必然有什么变故。
慕彬不自然地遮掩了一下左手,他虽然不知道赫尔曼的推理过程,但也猜到了他推理的结果,索性不再兜圈子。
“没错,戒指是我爱人送的,不过……”慕彬声音渐低,苦笑了一下,“他已经不会回来了。”
这句话歧义很大,正常人听了第一反应就是那人已经死了,赫尔曼也不例外,微微怔愣后便不再说话。
慕彬知道对面的男人误会了他的意思,但他也没有继续解释,拿起面前的纸质书自顾自看起来,两人一时陷入沉默。
作者有话要说: 有封面啦,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美工大大会给我这个科幻文配个古风封面,不过好看就行了,不想改了QVQ
因为没有存稿,所以此文暂时定为隔日更。
另:正牌攻已经出现了!虽然只是活在台词里……
第3章
好容易熬到三个小时,慕彬收拾收拾准备走,叫来侍应生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