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裕谦瞟了一眼,一脸淡定,“扔掉吧,估计又是谁塞的情书。”
金发如临大敌,冯裕谦这样子一看就知道不是第一次。金发不由仔细打量起冯裕谦,十六岁的冯裕谦现在已经有一米七五,清瘦俊俏。不再像小时候那么像女孩子,可依然外貌出众,站在一群灰扑扑的学生中间鹤立鸡群。因为小时候老被认作女孩子,为此还差点被欺负,而且他和同龄人总是格格不入,使得冯裕谦在外人面前一直走‘酷’路线,结果反倒使得他更受欢迎了。
金发每次都很享受看到自家小孩特出类拔萃的站在人群中,一脸灿烂的朝着他奔来,可现在他觉得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金发声音闷闷的,试探道:“你有喜欢的女孩吗?”
冯裕谦头都没抬在那做作业,“幼稚,我对女人没兴趣。”
小屁孩的叛逆期,就喜欢装酷。不过金发十分高兴听到这话,“明天周末,我们去吃大餐好不好?”
冯裕谦一听到大餐肚子就疼,可又不想坏了金发的兴致,“能不吃火锅吗?”
“你想吃什么都行。”
“除了火锅其他都行,要不要叫上彪哥?我好久没见到他了。”
金发又泛起了酸水,“谦谦,你好久没叫我了。”
冯裕谦先是愣了愣,反应过来的时候一脸窘迫。从前他叫金发金哥哥,一直被彪哥嘲笑,还特喜欢学他的调调。金发的小弟都叫他发哥,他不乐意这么叫,可叫金哥哥实在叫不出口,因此干脆什么都不叫。
金发看到冯裕谦这样子,一脸伤心,“谦谦,你嫌弃我了吗?”
冯裕谦连忙摇头,声音低低的,“金,金哥,哥。”
冯裕谦正在变声期,不似其他男生嗓子跟公鸭嗓似的,至少在金发心里十分动听。听冯裕谦这么叫唤,金发觉得自己的心像被无数只蚂蚁咬过一样,全身酥麻。
正是夏日炎炎,冯裕谦在家里都喜欢穿着个小裤衩和大体恤。修长白皙的腿,若隐若现的胸前红豆,看得金发直冒火。冯裕谦睡相很差,大半夜经常一条腿就横劈在金发身上,那光滑的触感让金发彻底失眠了。
金发混迹各种场合,对一些事并不似冯裕谦这个学生仔一样一无所知,他经常出入的一个地盘上就有这么一家店,里面不仅有女人在卖还有男人。只不过那些男人都是花枝招展的,还画着大浓妆,走起路来比女人扭得还厉害,让金发觉得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