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他理所当然。想杀他,一点不过分。
可这人嘴上说着「来较量」,「杀了你」,却一次也没有真正狠下心。
余远洲有过三次报复他的机会。
第一次,在金鹿酒店的偶遇。余远洲已经得手了,他完全可以多攮自己几刀泄愤。可他不但没有,还拦下了段立轩。用装饰的平角指虎揍了不痛不痒的几拳,皮儿都没破。
第二次,是他的那个密室。警察突袭的那一天,他的确毫无防备,因为他没想到余远洲能去调大楼的工程图。那里面的枪支弹药,足够他牢底坐穿。
第三次,是他熟睡。无论是下雨打雷,还是余远洲起身穿衣服砸杯子,他都没有醒。余远洲明明可以将玻璃碴捅进他的喉咙,却选择割断自己的脉搏。
表面上是他在步步紧逼。实际上,他一直在节节败退。
虽然都动过真心,但在丁凯复心里,余远洲和韩秋阳不一样。
韩秋阳最大的仰仗,是自己对其的喜欢。所以韩秋阳对他造成的伤害,只能停留在心理层面。
而余远洲最大的仰仗,是他自己的能力。他足够聪明强大,完全可以和自己打成平手。可余远洲的刀刃,永远朝内。
丁凯复垂眸看着手里的变形金刚。
对着一个仇人,手软三次,最后输得一塌糊涂,连命都差点搭进去。
真是个傻子。他妈的大傻子。
傻得可笑。可爱。可悲。可敬。
傻得他心都跟着碎了!!!
这份傻气如此高尚,让丁凯复第一次发觉自身的丑恶。自我厌恶日夜折磨着他。这一个来月,眼看着余远洲越走越远,而他还在迷宫里转着。
直到余远洲彻底离开,他才惊觉那座困着他的迷宫到底是什么。
是他的卑鄙。
作者有话说:
第一刀「好人」砍完,开始第二刀「掉马」。
洲洲来啦!(微博@海苔卷点啥,定期掉落洲洲美图)
第六十四章
一年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
“Macro,帮我拿两盒烤鸡。”推着购物车的老太太道。
老太太叫Linda,长得和善,胖得像朵云。
她是个在美国长大的华裔。前夫叫许霆,是黎家老爷子的发小,也是黎英睿的干爹。
黎英睿在北卡罗来纳读大学的四年,就住在Linda和许霆家里。Linda这辈子没儿子,连生三个都是女儿。倒也不是说重男轻女,人总是觉得没捞着的好。她对黎英睿一百个喜欢,当亲儿子疼。即便后来和许霆离了婚,她也没跟黎英睿生分一点。
所以当这个干儿子托她帮忙的时候,她答应地十分爽快,还拒绝了以谢礼为名义的钱。
如今,她在世上不剩什么亲人。大女儿远嫁到澳大利亚,二女儿因病去世,小女儿跟着许霆回了中国。
人一旦岁数大了,心就容易空。余远洲的到来,无疑填补了她的寂寞。再加上余远洲也讨她喜欢,这一年她已然把他当做干儿子二号。天天Macro来Macro去,每隔俩点儿就得给端盘吃的去。
温柔的女人老去,会变成鸭绒被。刀刺不穿,砖砸不烂,柔软而强大。余远洲在她身边生活一年,痊愈速度快得医生都惊叹。他从半年前开始上班,最近更是停了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