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嘉林公馆出来,沿着东街骑十分钟的自行车就是他要工作的酒吧。
酒吧里人很多,尤其是年轻人,空气中处处弥漫着香水、酒精和荷尔蒙的味道。魏琛已经换好了服务生的制服,站在吧台后准备客人点的酒水。
他不是第一次在酒吧工作,相反,他对于酒吧的工作十分熟练。经理对此乐见其成,很喜欢用他。
不到午夜,经理又领了一个人过来,说:“刚才跟你说的都记住了吧?”
“记住了,孙经理。”
“行,你过去。”经理把魏琛喊过来,指了指身边同样穿着服务生制服的男青年,对他说:“小魏,这人刚来,你帮我带一下,别让他出错。”
男青年立马说:“经理你就放心吧,我以前在酒楼做过服务生,对服务行业很熟悉,也有相应的职业道德。”
经理半信半疑地看着他。
魏琛见到这个“小偷”时心里还是颇为意外的,但是面上并不表现出来,说:“经理,我这边客人多。”
“噢,”经理点头,挥挥手说:“你快去忙吧,别让客人久等,小……小丁,对,你小子也赶紧跟他去干活。”
魏琛重新回到吧台上调酒,丁宵走到他旁边,说:“你别说我们还挺有缘的,打个工都能成为同事。”
魏琛专心削冰块,摆出一副不想和他闲聊的样子。
丁宵拿了块毛巾在擦玻璃杯,又说:“在这儿的工资倒是不错……”下一句他没说,在等魏琛反应。
然而魏琛并没有给他反应,自顾自地把削圆的冰块扔进玻璃杯里,转身去拿酒。
他继续说起下半句:“但是这工资和你家欠郑直海的钱比起来那可真是……那个成语这么说来着?”丁宵还真的很认真地思考了一番,才说道:“杯水车薪,对吧?”
魏琛握着酒瓶的手指紧了紧,抬眼看他时冒出冷锋:“当初郑直海最器重的手下,没想到也有成为丧家之犬的一天啊。”
对面丁宵的笑容瞬间僵住了,接着消散,然后异化成冷笑:“彼此彼此。”
当初魏琛和沈晴被郑直海暴力催债,丁宵便是他的得力走狗之一,也是无数个挥向他们母子俩的拳头的其中之一。
时移世易,丁宵被郑直海驱逐,沦落到做小偷,甚至被一个醉鬼殴打,魏琛只觉得报应不爽,可是此时他却来酒吧做了服务生,恰巧还是自己所在的这个酒吧,事情因此又变得有些滑稽可笑起来。
凌晨下班时,魏琛脱了沾满酒气的制服,穿回自己的衣服,戴上围巾和口罩,骑上自行车回家。经过十字路口等绿灯的时候,偶然又看见了丁宵和那天那个戴着助听器的男生走在一起。
那男生虽然瘦小,但是一张脸长得非常清秀,比丁宵那张极具攻击性的、像雕一样的脸讨喜不少,甚至有种楚楚可怜的气质。
两个人走在一起,怎么看都像是社会混混欺压善良的三好学生。
丁宵一抬手,都像是要给那男生来上一拳。
绿灯亮了,魏琛收回目光,骑车离去。
丁宵站在十字路口边,抬起的手还没放下,手指轻轻扯住弟弟背后的帽子拉到头上,然后隔着帽子的布料揉了揉弟弟的头顶。
第114章 等价交换
第二天丁宵却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他会做甜点,经理姑且让他试试,他立马做了几份朗姆酒味的冰淇淋,推到魏琛面前:“帮个忙,尝尝味道怎么样?”
魏琛连勺子都不碰一下,说:“没空。”
“就吃一口,不耽误功夫。”丁宵笑着,看起来没安好心。
魏琛正在倒酒,目不斜视,“你到底想干什么?”
“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