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臻听见有人用各种语言尖叫着:保护将军等等……
战斗最根本的优势是火力,胜利永远都站在有更多枪和更猛火力的那一边。而如果这一切你都不具备,那就只能选择快。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最大的火力发挥出来,出奇不意。
这一切的变故前后不过才十几秒钟,刚好足够一支ak74一棱子打到底,或者两只沙包从三楼落地。夏明朗落地时惊飞的烟雾还不曾散去,子弹横七竖八地穿透烟幕,留下一条条细长的弹道。
现在,他们得先抢到那辆车,那是一辆改装过的民用悍马,顶盘上装着127的重机枪。一步,两步,时间在这一刻被细细分化,一秒钟要分成一千个千分之一秒来经历,越来越近。
陆臻在眼角的余光发现夏明朗比他慢了半步,他咬了咬牙继续奔跑,压榨出他体内最后一点潜能。眼风再次掠过时,夏明朗已经在他的视野中消失,他下意识地伸手往后攥过去,牢牢地抓住了什么。
风,卷起烟雾呼呼地吹着,晨风像流动的水稀释了墨迹那样吹开烟雾。陆臻看到那辆悍马车在自己眼前显出轮廓,再回头,所有绰绰的人影都开始清晰起来……有几发子弹追着他的脚步在地面上弹开,尘土飞扬。
陆臻几乎可以看到烟雾从自己指尖上散去,他将在这晨光中彻底显形,暴露在无数的枪口下。
来不及了!
陆臻忽然转身站定,夏明朗猝不及防,一下子撞在他身上。陆臻退了一步,紧紧揽住了他。
“住手,要不然我就开枪了!”陆臻忽然高声喊道。
当你在模糊的视野中忽然看见一个人在跑,你会开枪;如果他老老实实站着,你反而会停下来再看看,这是一种可以预见的战场非理性。
枪声骤然停止,因为绝大多数人都在渐渐淡去的烟雾中看清了陆臻的轮廓。
陆臻的战术很成功,在“保护将军”的口号中,所有人像潮水那样涌到巴利维身边,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个死透,真正上赶着来追他们的少之又少。巴利维个子矮小,此时甚至需要扒开几个脑袋才能看
清现场。当然,他亦不敢多扒,只是偷偷露出一只眼睛,但是眼前的一切却让他迷惑。
烟雾散去,陆臻左手执枪抵住自己的太阳穴,又说了一遍:“住手,要不然我就开枪了。”
他说的是英语,很慢,这么简单的英语在巴利维手下有很多人可以听懂。有人不自觉地往后退开了几步,谁知道这小子的脑袋里是不是装满了tnt炸药,人肉炸弹神马的,在南喀苏可不是个稀罕物。
巴利维忽然喊了出来:“我认识你。”
虽然红外视镜挡住了额头,但大半张脸都露着,那双令人印象深刻的眼睛是抹不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