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鸣秋 不见南楼 3318 字 2024-10-08

其实,他和陆鸣秋之间没什么天大的矛盾,只是两个同样高傲的天才互相看不顺眼,陆鸣秋不爱搭理岑时,岑时也不想和陆鸣秋说话,八年前,他们彼此保持着这样的默契,度过了一个相看两厌的夏天,可八年后,脆弱的陆鸣秋让岑时感到陌生,而且哥哥对陆鸣秋的喜欢,也让他没法再继续保持冷漠——他总不能老是对未来的嫂子摆个臭脸吧——这会被哥哥骂的。

所以岑时选择屈尊降贵,主动示好。

可惜他的示好太隐晦,陆鸣秋根本没察觉到,他平淡地“哦”了一声,又问:“那你哥哥有没有受伤啊?”

“没事,都是些轻伤。”岑时说。

陆鸣秋点点头,也找不到什么话可聊了,他与岑时本就不算熟悉,两人同处一室,除了尴尬还是尴尬。

淡淡的花香于陆鸣秋的鼻尖浮动,他偏头望去,发现蓝色的床头柜上摆了个花瓶,里面插着一簇新鲜的百合花,粉白花朵错落有致,纯洁而美丽。

岑时见他看花看得出神,解释道:“这是我哥买的,他说你喜欢漂亮的花。”

陆鸣秋笑了笑,他的心确实会因为一簇花而开怀。他躺在病床上,想起谢家老宅的花园和自己卧室里的果汁阳台,这些柔软而娇嫩的植物,就像一种精神寄托,总能令他生出几分对人世的留念。

他继而想起昨晚的事,在投湖的一霎那,陆鸣秋其实并没有思考太多有的没的,可沉入冰冷的湖水中后,与死亡擦肩而过的那个时刻,却有太多的回忆涌上心头,并且全与顾少容有关。但他对顾少容没有爱,昨晚他只是太恨太恨,这种澎湃的恨意压倒了一切,竟然在生与死的关键时刻,成为他唯一的心结。

可恨到最后,陆鸣秋却又觉得无趣,他已是一片荒芜而贫瘠的土地,就算报复了顾少容,也还是开不出几朵花。

他的恨有什么意义?

想到这里,陆鸣秋才感觉到悲哀,过去七年里与他纠缠至深的那个人,其实不值得爱,也不值得恨。

这让他的过往更像是一场荒诞的笑话。

陆鸣秋闭上眼睛,轻轻叹了口长气。病房里的气氛一时变得沉闷无比,直到抓耳的、迷离梦幻的音乐旋律响起,才打破了眼下的静默。

但这阵旋律只持续了短短几秒钟,就被岑时给挂断了,他啧了一声,道:“不好意思啊,是骚扰电话。”

陆鸣秋古怪地看着他,轻声问:“你的手机铃声是空铁的《Dream on》?”

岑时瞪大双眼,惊讶道:“你听过这首歌?”

“噢,我以前很喜欢听摇滚乐的,”陆鸣秋微微一笑,“我家里还有空铁的专辑。”

“你看上去不像是个会喜欢摇滚乐的人。”

“你哥曾经说过一模一样的话,”陆鸣秋挑起眉毛,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张扬,“你觉得喜欢摇滚的人应该是什么样子?你这样的吗?”

岑时的打扮的确很符合大众对摇滚的想法,他有一头长及腰际的波浪卷发,漆黑的发丝间做了银白色的挑染,一身墨绿色的复古皮质西装,喉结处纹了朵艳丽的玫瑰花,十根手指的指节上亦有各种各样的小刺青,比如十字架、月亮、星星等等,配上他那副桀骜不驯的表情,简直是将叛逆写在了脑门上。

“我可没这么说,”岑时摸着自己左耳的珍珠耳链道,“我的意思只是,你看起来比较稳重,和我不太一样……”

“因为我只是喜欢听歌,不是喜欢搞摇滚。”陆鸣秋说。

“哦哦,理解。”

共同爱好往往能拉进人们之间的距离,虽然陆鸣秋说自己只是喜欢听歌,但对岑时而言,任何与摇滚有关的话题都能勾起他的讨论欲,他问:“你最喜欢哪个乐队啊?空铁?”

“其实是Suede,他们有首歌对我来说意义非凡。”

岑时来了兴趣,追问道:“哪一首啊?”

“《When The Rain Falls

》”

陆鸣秋如实回答了,但岑时问为什么意义非凡时,他却不愿说了,他轻描淡写扯开话题,反问岑时有没有最爱的乐队,一提起这个,岑时兴致勃勃,他从空铁聊到枪花,又从枪花聊到甲壳虫,中间夹杂着他爱上摇滚乐的契机,以及几段他和朋友们组乐队的经历……陆鸣秋显然是个极好的听众,该给反应时给反应,虽然他的反应都很平淡,只有“嗯”、“啊”、“哦”,“然后呢”这几个词,但岑时还是很满意。

他觉得他未来嫂子的性格相当好,音乐品味也相当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