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乐怡继续笑,她和这些真正朋友在一起的状态好像稍微有些不同,真诚的笑意不断自发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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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
司云发现陆星与这个人相当能磨蹭。
他叫他起床,半天没动。
叫他去洗漱,人去了半天没消息。
司云在房间里等了半天,最终还是没忍住从阳台跑过去看陆星与到底在干嘛。
还在穿衣服。
陆星与今天格外认真地把胡茬都修理掉了,撩高头发,连帽子都不戴了——把他那张年轻的脸庞充分展现。
他拿着两件外套比对,最后穿了件黑色的长款羽绒。
挺帅。
长款的羽绒一点儿也没有遮住陆星与的身材,只显得他人更加修长挺拔。
其实司云一直都觉得陆星与挺帅的,从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就这么觉得。
司云还发现,陆星与除了第一天出现在小屋里的穿搭显得比较活泼年轻之外,其实他大多数衣服都是偏斯文端正的。
黑白色修饰人的气质,让人变得冷凝沉稳,这也是司云经常会选择的服饰颜色。
陆星与头发短,好打理,还爱戴帽子,常常叫人看不清他的全貌。
这或许是那些女嘉宾会猜测他是大学教授的原因。
陆星与今儿穿的黑色羽绒、蓝裤子,而司云洗漱后穿的是那件被陆星与说过“典雅”的蓝衬衫、白外套、黑色长裤,两人同框时乍一眼看上去穿得就跟情侣服一样。
司云曲着一条腿挨在窗边,无声地看着陆星与在那穿衣搭配。
陆星与那时刚准备要拿帽子。
司云走过去,先他一步拿起一顶黑色的毡帽:“这个吧。”
陆星与转身看到他便笑了一下:“行。”
他把那帽子戴上去,看着司云。
司云似有所感,夸他:“挺帅。”
陆星与又笑了一下:“走吧。”
司云开车,陆星与坐在副驾驶。
陆星与把书也带上了。
车上没开音乐,陆星与就继续给司云读《窄门》。
“‘阿莉莎的信一封接一封地来。诚然,她感激我没去芬格斯玛尔,恳求我今年别去见她,但又因我不在而感到遗憾,渴望我能在她身边,每一页纸都回响着对我的召唤。我哪来的力量抗拒这份召唤呢?无疑是听从了阿贝尔的忠告,加上担心欢乐稍纵即逝,不懂灵活变通,才抵抗着内心的躁动。’”
陆星与大概没有顾及司机在路上是否会因为他的朗读而分心。
而司云也没有去想在车上看书、读书是否会损害陆星与的视力。
他们只是一个在念着,一个在听着。
活了二十七岁,司云第一次进入到书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