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方提供新的证据之前,我想请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听一段录音,来了解一下被害人刘秀芬。”
刘秀芬一听到录音,心里本能想到早上的事。
宁双双也想到,心里暗叫不好。
如她们所料,张强的律师提供的确实是早晨的录音。
“想必大家都很想知道这段录音的来由,在这里我为大家解释下这段录音的来源。”
“法官大人,我反对,此录音跟本案无关!”
“法官大人,此录音是本案的一个重要证据。”
“反对无效,控方律师继续。”
“这段录音是证人宁恩雅于今天早晨录制,证人宁恩雅因为身体不适,请证人顾为华来家带她去看病,因为证人宁恩雅行动不便,证人顾为华就抱起她,而这画面被被告刘秀芬看到,因此诬陷证人顾为华诱拐未成年,不遗余力都污蔑证人宁恩雅和证人顾为华的名声。”
“录音里,被告明明说了,这么做只是为了让证人宁恩雅丢人,但一会就矢口否认,由此可见,被告刘秀芬是一个习惯死不认账的人。”
“假如,证人宁恩雅没有录音,那今天在庭上,被告依然不会承认她说过那样的话,由此可见她不承认,不代表她没说过,我的当事人,只是不够聪明,没有能像证人宁恩雅,录下当初被告所说的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