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偷”字,岂可乱承认?

丫鬟爱偷欢 菁卿 1449 字 2024-10-08

“这是-”说到这,我猛地打住了。

我不能把花三郎供出来,这有悖我做人的原则!

我更不能说这是花三郎的银子,是作赎那个妓女雨荷的身价银……那天花三郎只是一夜未归便被打个半死,若王府知道他还和一个妓女有牵连。一怒之下,岂不让花三郎伤上加伤?再打的话,花三郎说不定会一命呜呼了……

但我也不能承认自已是个偷窃之人啊。

急中生智,我突然说:“这是我那天出去在街上拣的。”

大夫人拿起那包银子,看了看,大声道:“你拣的?大街上还有这么大包的银子拣?你胡弄鬼呢?管家,给我打!”

窄脸管家也不用别人,抢起棍子便打了下去。

“啊,疼死了,别打了,打坏了没人要了。”我在地上翻滚着。可翻飞的棍子似乎很爱我,不停地来抚摸我的身子,我的手脚。

我躲得再快,也没棍子快。最后,我只能护着脸不受棍击,别的就顾不了了。

当淡绿的裙子渐渐地染了鲜红的梅花印时,大夫人冷着脸道:“说不说?再不实说,我让人挑断你的脚筋手筋。”

又让管家先住手。

这下可把我吓坏了,手筋脚筋挑断了岂不成残废了?武侠小说中常看到此类的情景,好恐怖好吓人啊。

不说吧,我怕自已受不了这种酷刑,说吧,我又怕伤了花生糖……说与不说,此刻,我与巴尔扎克思考着同样一个问题。

为了花生糖,我孤注一掷,:“大夫人,雨俏说实话啦。这银子不是我拣的,而是大少爷给我的。”

“胡说!堂堂的一个王子,他给你这么多银子做什么?一会儿说是拣的,一会儿又说是大少爷送的,到底是哪儿来的?”大夫人拍案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