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大结局(三) (1)

陆少别太坏 浅水的鱼 12846 字 2024-10-08

离他们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近,他真有些迫不及待地想立刻将她娶进门,让所有觊觎她的男人都滚一边儿去!

吴淼正认真地做着笔记,一个戴着黑色细框眼镜的男孩坐到她身边,在犹豫了一会儿之后,下定决心开口:“吴淼,我听人说你要结婚。”

“嗯。”吴淼头也没抬,继续认真地一边听课,一边记笔记。她是真心喜欢考古这个学科,所以并不想在大学里混四年日子,每一堂课都非常认真地听讲。

“他……是干什么的?”男孩垂下眼睛,掩饰起自己的紧张。他一直偷偷暗恋着系里的校花吴淼,不过他知道她的身份是自己高攀不起的,所以一直没敢追求她,没想到今天会听到她要结婚的消息。

“特警。”吴淼回过头,朝男孩笑了笑,“非常厉害的缉毒特警。”

一名警察?

男孩有些惊讶,他还以为对方该是什么厉害的成功人士,没想到只是一名警察。

“顾平凡,教授在看你,别说了,赶紧记笔记,可别被他当了。”吴淼好心地提醒着男孩。这门课的教授可是全系出了名的严厉,被他当过的学生太多了。

下午下了班,陆少琥又不自觉把车开到大学门口,一边摸着下巴,一边静静地等着。虽然吴淼说要与同学聚餐,不让他参加,可是他是陆少琥,怎么可能听话?

当吴淼与几个同学有说有笑地从校园里走出来的时候,他立刻推开车门,整理了一下身上笔挺的警服,然后迈着坚毅的步阀走向他们。

“你怎么来了?”吴淼看到他出现,不高兴地噘起小嘴。她今天只想跟几个好友一起吃个饭,也算对自己单身生活结束的一种纪念仪式,她不希望陆少琥参加,他跟她同学不认识,她怕会破坏气氛。

陆少琥伸吴淼伸出手,将她的小手握在手中,然后宠溺地笑道:“一来做你的护花使者,二来帮你挡酒,三来……”

“说话一套套的,不就是想把我拴你身边吗?”吴淼瞪了陆少琥一眼。他在她同学面前倒表现得挺君子,只有她了解他的本质,凶悍得跟只豹似的,她的额头快被他敲鼓了。

“吴淼,这位是谁啊?”一位女生撞了一下吴淼的肩膀,“不会就是传说中的b

f吧?”

“大家好,我是吴淼的未婚夫——陆少琥,大家欢迎我加入吗?”陆少琥带着绅士般的笑,礼貌地询问。

“欢迎!哪有不欢迎的道理。”另一位女生坏心地看着陆少琥,眼珠子转动着一份俏皮的笑,“不过,我们今天aa制,陆先生要加入的话,你那份要自己出哦。”

“今天我请客!”陆少琥豪爽地说道,“xx会馆怎么样?那里的菜品很精致,环境也很清雅。”

他的话一出口,就听到几个女孩全都兴奋地尖叫。

“喂,真是xx会馆?”那句诱导陆少琥请客的女孩,迅速冷静下来,在看到陆少琥笑着点头时,惊讶不已,“听说那里只有高官跟亿万富豪才能进得去,你是会员?”

“我跟那老板非常好,好得就像一个人。”陆少琥并没有直接说出自己就是老板的事,他怕吴淼不喜欢这样的高调,所以就选择了这么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

“我听说那个幕后老板特别神秘,特别帅,可是谁也没见过他的本尊。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他真像传说中那么帅吗?”

陆少琥得意地朝吴淼露出一个得瑟的笑,然后对那个提问的女孩子说:“跟我差不多。”

“真的?真有那么帅?”有一个女孩双手合十,充满幻想地说道,“我真想见见他本尊。”

这臭大的家伙!吴淼翻翻白眼,小声嘟囔了一句:“根本就是一个人。”

不过她的同学们只知道在那里吱吱喳喳,没人看到她说话。

陆少琥将车门打开,绅士地让几名女孩上了自己的车。因为怕警车吓到女孩们,所以他今天开了他一直存在车库里很少开出来的黑色宝马。

“陆先生,这车是你的吗?”有人好奇地问。

这款宝马至少也要一百多万,可不是一个普通警察能买得起的。

“我跟xx会馆的老板借的。”陆少琥优雅地笑道。

“果然是有钱人啊,车子都这么高级。”有个女孩不禁伸手抚摸着车内豪华的装饰。

“收起崇拜的表情,你们别这样他就上天了。”吴淼看了一眼陆少琥狂傲不羁的笑脸,就赶紧点醒同学们。“你们面前这位又老又丑的大叔,就是那个神说中的xx老板。”

她怕自己再不挑明,陆少琥会被好友们崇拜的话给迷得分不清南北。

又老又丑?

淼丫头竟然这么形容他?

陆少琥再也顾不得在淑女们面前展现他的绅士风度,曲起手指,用力敲向吴淼的头:“丫头片子!你老公我哪里又老又丑了?”

“现原形了吧?陆痞子,你就别装了,再怎么装你也是个又老又丑的暴力分子。”吴淼虽然疼得捂着脑门,却还是挑衅地睨着他的酷脸。

“陆先生好an!哎,陆先生,你有没有兄弟,可不可以介绍给我?”一名女孩抓着驾驶座的座椅,充满期盼地问道。

“未婚的兄弟我没有,只有侄子,你们要不要?”陆少琥戏谑地半开玩笑。

“侄子?那太小。”女孩失望地坐回座椅。

陆少琥侧过头,在吴淼耳边说道:“你老公我很an!”

“切!臭美!”吴淼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有种骄傲。她挑中的男人,当然是人中龙凤。她只是不想看他这么得瑟。

晚上,几个女孩在会馆里吃得尽兴,玩疯了。

“陆公子,我们把淼丫头交给你了,你可要好好爱她。”

“不许出轨!”

“要敢出轨,你就完蛋了!”

几个女孩七嘴八舌地威胁着陆少琥。

“不敢。你们不把我废了,淼丫头也会出手。我可不敢。”陆少琥恶寒地抹了一下额头,表示非常惊恐。

没想到淼丫头这几个同学对她还挺义气,没问过他有多少资产,只关心他爱不爱淼丫头。这些女孩都是值得交的朋友。

在把女孩们全都安全地送回住处后,陆少琥带着吴淼回到他的公寓。他将她钉在门后,充满威胁地捏着她的下巴:“说,你老公我是不是很帅很an?”

“还较真呢?”吴淼俏皮地坏笑着。想不到一句“又老又丑”让他那么在意。“我不过是说了句实话,你就脸上搭不住了,你心理好脆弱哦,大叔。”

“丫头片子!大叔今晚好好疼你!”陆少琥挑挑眉,一把将她抱起来,大步走进卧室,大笑着将她扑倒在他那极富弹性的大床上。

“大叔,淼淼不敢了,求你放了我。”吴淼一边闪躲他的吻,一边求饶。

“你还叫我大叔?我比你那大外甥还小几个月!”陆少琥不满地吼道。

“那也是大叔。”吴淼开心地大笑,不过她的笑声很快就被陆少琥热情地吞噬。

……

因为陆少琛一直在书房里忙,所以青荇在哄着小衿之后,就亲自下厨做了碗面,给他端进去。

“好香的面。”陆少琛接过面,充满垂涎地说道。

“我就知道你

饿了。”青荇把筷子递给陆少琛,然后坐在椅背上,开始帮他按摩后背。他这几天一忙就忙到很晚,她却帮不上忙,真有些心疼。

陆少琛把眼镜摘下来放到桌上,就开始享受地吃着香喷喷的手擀面汤。虽然只是简单的食材,却吃起来很香,有一种温馨的味道。

不知道自己到底还有多少机会品尝这么温馨的味道。

“青荇,我忙完手中的事,可以休几天假,不如我们出去玩玩吧。”陆少琛吃过面后,擦干净嘴,重新将眼镜戴上,就笑着提议。他自从知道自己的病,就有了这个打算。

他想把他们一家三口的幸福时光都摄进摄像机。

“好啊。你计划去哪里?”青荇停下帮陆少琛按摩的手,好奇地问,不知道他有什么打算。

“你想去哪里?”陆少琛并没有说出答案,只是儒雅地笑着询问青荇。对他来说,只要有青荇陪伴,去哪里都无所谓。他在乎的只是他们一家三口的温馨与幸福。

“北方太冷,咱们往南边吧。三亚?云南?西藏?你说哪里好?”青荇搂住陆少琛的脖子,慵懒地甩了一下长发。

“三亚已经去过。我看就去看看玉龙雪山,然后再去体验一下西双版纳的瑰丽风光。”陆少琛一下子给出两个目的地。

“好。我还真没去过西藏跟云南。”青荇环住陆少琛的脖子,笑着点头。“你说我去过那么多国家,自己的祖国却没去过多少地方。”

“那这次我们就多去几个地方。”陆少琛把青荇抱进怀里,笑着抵上她的头。如果可以,他真想带她游遍全国,将他们爱的足迹印满全球。

“不行,我们得赶回来参加少琥的婚礼。”青荇赶紧提醒丈夫。

“我们可以有半个月的时间。”陆少琛将青荇按在胸前,用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说道,“虽然不能把我们把爱的足迹印满全国,但是可以印满南中国。”

“不管到哪里,我都会陪着你。有爱就是天堂。”青荇点点头。

陆少琛前天说要出去旅游,没过两天就安排好一切,包括飞机票与住宿的旅馆。当青荇坐上飞机的时候,还在怀疑,他们真的要出去旅游了吗?

“云……漂漂……”第一次坐飞机的小衿一边好奇地望着外面的云层,一边兴奋地拍着小手。

陆少琛拿起数码摄像机,将儿子可爱的模样摄进去。

小衿像个模特儿似地,竖起两根手指,开怀地笑起来。

“我儿子长大了,可以当偶像天王。”陆少琛将数码摄像机收进袋子里后,宠溺地揉揉儿子的头。

虽然青荇也觉得儿子很可爱很帅,可是她还是低调了一些,笑着说道:“自己的儿子自己爱。你觉得他帅,别人可能只会觉得他很普通。”

“老婆跟儿子,当然都是自己的最好。”陆少琛一手搂着小衿,一手搂着青荇,骄傲地笑道。

当青荇站在青藏高原,看到那湛蓝湛蓝的天空时,不禁迷醉:“好蓝的天。”

“走吧,开始我们的印爱之旅。”陆少琛环住青荇的肩膀,抱着儿子走出全世界海拨最高的拉萨贡嘎机场。

印爱之旅?

这个名字听起来真好。

青荇深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笑容分外灿烂灿烂得就像头顶那仿佛触头可及的白云。

他们一家三口到了拉萨市区第一件事,就是在当地买了一套藏族的民族服饰。当青荇看到陆少琛穿着一身藏袍从试衣间出来时,扑哧一声就笑了。他这样子,看起来还真有点藏民的味道。

陆少琛摸摸自己的藏帽,儒雅地笑道:“这叫入乡随俗。该你去换了。”

当穿着藏族服饰的青荇出现在陆少琛面前的时候,他不禁看傻眼:“青荇,你真美。”

“你也不赖。”青荇骄傲地看着丈夫。去掉了西装革履的陆少琛,看起来多了一份伟岸,反而更加迷人。

“还有衿衿!”小衿拍拍自己的胸口,提醒父母自己的存在。

陆少琛哈哈大笑,他一边亲着儿子的脸,一边说道:“忘不了你!你是我们最帅的儿子。”

因为不想惊动到地方政府,所以陆少琛选择了一间比较普通的酒店——拉萨武警酒店,这里离布达拉宫只有十分钟的路程,站在酒店房间的窗前,就能看到不远处的布达拉宫。

晚上,他们一家三口吃完晚餐,就牵着手悠然地走在布达拉宫广场前,感受着这里浓郁的西藏风情。夜色下的布达拉宫,看起来比白天更加迷人,雄伟之外,多了一份夜的绚烂。它就像一个优雅的女人,在夜色下散发着妩媚的诱惑力。

“这里的夜真美,让我有一种穿越时空的感觉。”青荇仰头,看着布达拉宫那金色的宫顶、红与白相错的宫墙,不禁感慨。似乎她回到了古代,被这里的神秘吸引,想要走入历史之中。

“如果你穿成文成公主,那我就去穿成松赞干布。我会永世追随你。”陆少琛握紧青荇的手,含笑说道。

“那如果我穿成村姑呢?还是个很丑的村姑。”

青荇失笑。穿越这种事,就是人们幻想出来的东西,就算真有穿越,也不可能都穿成公主。

“那简单,我就让自己穿成村夫。”陆少琛毫不犹豫地说道,“让我变成世界上最丑的男人,这样就显不出你的丑了。在我这个丑男的眼里,你就是最美丽的天仙。”

“陆少琛,我要哭了。这么美的夜色,你不要说这种感人的话。”青荇把头枕到陆少琛的肩头,用力抽着鼻子。

有时候,陆少琛冷静得像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尤其是工作的时候,他甚至可以做到冷血无情,连最狡猾的外国政客在遇到他这个谈判对手的时候,都会不得不屈服;可有的时候,他又感性得让你直掉眼泪,就像现在,在这带着神秘的宗教信仰的布达拉宫神殿前,他用那么深情的声音对她说着如此朴实的情话,让她泪沾衣襟。

如果她是个丑女,他会为了她而变得更丑,只为不想让她自卑。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陆少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青荇轻轻地念起那首“再别康桥”。

在陆少琛的柔情中,她甘愿做一株水草。

在西藏,他们忘却了城市的喧嚣,体会着这里的宁静与神秘。

如果说夜晚的布达拉宫是位妩媚的美女,那白天的布达拉宫,就是一个伟岸的青年。在雄伟的群山中,在高阔的苍穹下,他静静地矗立。那简洁的线条,错落出一个独特的布达拉宫。

陆少琛把儿子扛在肩膀上,牵着青荇的手,将这座神秘的宫殿游遍,将他们爱的足迹印在布达拉宫,印在八角街,印在罗布林卡。

累了,他们就坐在小摊前,要了一壶甜茶与三碗藏面,就像路过的藏民一样,在周围那好听的藏语声中,吃着普通的藏面,有一种返朴归真的感觉。仿佛,他们就是这里的人,就是这悠闲的人中的一份子。

小衿在喝完一杯甜茶之后,淘气地伸出舌头舔了一遍嘴唇,然后开心地咯咯直笑,仿佛他刚喝的是琼浆玉液。

一位大妈笑着用藏语对青荇说了一句什么,青荇没有听懂,就朝对方摇摇头:“大妈,我不是藏民。我是从北京来的。”

那位藏族大妈一听,先是有些惊讶,然后就笑着用不太标准的汉语说道:“我以为你们一家都是藏民。我刚才是说你儿子好可爱。”

“谢谢。”青荇听到大妈的夸赞,立刻笑着道谢。她儿子似乎已经用他的可爱征服了藏族大妈的心。

“姑娘,你穿着藏族服装真漂亮。你丈夫跟儿子也很帅。”藏族大妈朝青荇竖起大拇指,笑着夸赞道。

“是藏族服饰漂亮,不是我。”青荇立刻谦虚地摆手。

藏族服饰独特的味道似乎激发了她身上的东方美,让她看起来格外动人。她也觉得在这充满神秘色彩的西藏,自己仿佛真变成美女了。

陆少琛低头,在她耳边说了一句:“都美,服饰美,你的人更美。”

青荇的脸因为这句赞美而布满娇羞。

他的嘴真是越来越甜了。

当他们来到大昭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二点多钟。青荇学着藏民们的动作,虔诚地匍匐到地上,用她最真诚的心为陆家所有人祈祷,祝全家人都平平安安,祝爷爷长命百岁。

站在一旁的小衿也学着妈妈的样子,先是双手合十,然后笨拙地跪到地上,行了个并不标准的礼,虽然如此不标准,却引来好多人的围观,都说这孩子真可爱。

陆少琛在行完礼站起来后,就骄傲地将儿子抱了起来。

“儿子,你真让我骄傲!”他用力亲上儿子的小脸。青荇站在一旁,露出恬静的浅笑,那眸光里溢着柔柔的情。

后来他们又去了纳木措,去欣赏那份远离尘嚣的美。

他们站在纳木措湖畔,在严重的高原反应下,终于体会了那里的空灵、幽静、辽阔与美,那是一种纯粹的美,没有一点杂质,那透明的天空,透明的湖水,还有幽远的云,给人一种隔世的感觉。

一路上,陆少琛把妻子跟儿子的笑声都摄时他的数码摄像机里,一点儿也舍不得遗漏。

头一次看到牦牛,小衿一直兴奋地尖叫:“牛牛……漂漂……”

陆少琛笑着给儿子与牦牛来了一张合影。

西藏之行的甜蜜与欢笑,深深印在青荇的脑海里,让她舍不得离开。而后的云南之旅,却更让她难忘。

她不知道,这一辈子到底能有多少次这样的机会,与陆少琛抛开俗世的所有喧哗,能悠闲地走在丽江那铺满青石的小路上,能站在玉龙雪山上,一起去感受它的美。

陆少琛将摄像机从妻儿身上,转移到那遥远的天空,一边拍摄,一边对她说着那美丽而古老的传说:“玉龙雪山终年云雾缭绕,即使在最晴朗的天气,阳光也很难穿透云层照到山脚。传说秋分这天的阳光无法穿过云层,但是在玉龙和哈巴雪山交界,穿孔肃立最陡峭的岩壁有一处山洞,据说山洞里居住的是殉情而死的风之女,她痛恨山神刁难人世间的男女,所以她会在秋分的正午时分,趁山

神打盹的时候,偷偷地将万丈爱情阳光剪下最绚丽的一米藏于山洞之中,山神醒来后很快就会发觉,所以就去追回那一米阳光,所以这一米阳光只能在人间停留一个盹的功夫就会消失,如果有情侣可以沐浴到这短暂而可贵的阳光,就可以得到永久的爱情。”

“要秋分才能看到?”青荇好奇地问道。

“传说是这样。”陆少琛将摄像机收进背包,笑着点头。

“我们来的不是时候。”青荇遗憾地说道。她真希望能与他在这里等候到那“一米阳光”。

陆少琛紧紧握住青荇的手,笑道:“那只是一个传说。”

“可是很美。少琛,我们约好,明年的秋分一起重游玉龙雪山,一起看‘一米阳光’。”青荇握住陆少琛,笑着提议。

“好。明年秋分,我们再重游。”陆少琛抬起头,看着远方被云雾笼罩的雪山,在心里想着那个传说。

一米阳光,短暂而华美,只能偶然照到人间,谁能是它的宠儿?

也许错过了,就永远也不可能相遇。

陆少琛紧抿了一下嘴唇,深邃的眸子里多了一份淡得看不清的哀伤。他与青荇并不是来错时间,而是根本与“一米阳光”无缘。因为他们的爱注定无法长久。

小衿昂起头,用小手拽了拽父母的衣襟:“爸爸妈妈,你们忘了衿衿。衿衿也要。”

青荇把儿子抱起来,宠溺地顶着他饱满的额头:“哪里都不会少了你。”

衿衿开心地笑起来。

再次回到北京,青荇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她一时间无法适合城市的钢筋水泥,无法适合都市的喧嚣。

“我好像一下子从天堂坠入了人间。”青荇感慨地依偎着陆少琛。